中新網廣州8月20日電 (蔡敏婕楊婷)廣東一名男子冒充警察招搖撞騙,三名女子被騙6萬余元。20日,廣州越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劉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據了解,劉某于2004年結婚,在廣州三元里經營小食店,由于覺得無聊,在2012年3月開始以“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治安科的民警”的身份,通過微信搖一搖的功能添加認識了五十余名陌生女性并騙財或騙色。劉某稱,他所詐騙的錢款主要用于償還房貸和自己花銷,行騙得手后,一般就將被害人的微信拉黑,切斷與被害人的聯系。 廣州越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3月至10月期間,劉某在廣州通過手機微信認識被害人李某某等3人,并在交往期間,冒充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的警察,以幫忙辦事和送禮為由,騙取李某某等三人共60500元。隨后警方于2013年12月18日在廣州嘉美麗酒店內把劉某抓獲歸案,并繳獲深藍色制服1件和銅色仿真手槍1把。 廣州越秀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且屬于情節嚴重,判決劉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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