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日有媒體報道江蘇省浦口監獄獄警向犯人家屬索賄400萬被捕的情況,《法制日報》記者采訪了解到,浦口監獄三級警司(事發前已從科員降職為辦事員)崔振剛確實因涉嫌受賄罪于8月22日被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 據了解,有關媒體報道前,江蘇省監獄管理局已就崔振剛涉嫌犯罪問題內部通報全省,浦口監獄還于7月中旬向所有服刑人員親屬發出公開信,宣傳監獄管理有關法律與政策規定,鼓勵舉報違法違紀線索,暢通社會監督渠道。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2014年7月10日,浦口監獄紀委接到崔振剛違紀違法線索后,第一時間就向江蘇省監獄管理局匯報,在駐監檢察機關的監督下,當天就成立了調查組對舉報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在初步掌握了崔振剛向犯人家屬借款事實后,7月11日即將案件移送至浦口區人民檢察院。 就有關媒體報道崔振剛醉駕的問題,記者了解到,2014年1月30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中顯示,2013年11月22日晚6點,崔振剛與朋友吃飯飲酒至晚8點許,于次日凌晨4點自駕車發生單方交通事故,交警現場呼氣酒精含量監測為73mg/100ml,血檢含量為 89.2mg/100ml,檢察機關認為崔振剛實施了危險駕駛行為,但鑒于犯罪情節輕微,且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免除刑罰,決定對崔振剛不起訴。事發后,浦口監獄停止其執行職務,并決定給予崔振剛行政撤職處分,從科員降職為辦事員,調離了原崗位。 針對媒體報道中涉及的監獄機關民警可能存在“權錢交易”的問題,浦口監獄監獄長夏蘇平回應說,江蘇監獄系統從管理機制上對罪犯的計分考核、勞動工種安排、疾病傷殘鑒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重點執法環節嚴格規范、公開透明,實行嚴格的集體審定制度。涉案罪犯李永系黑社會性質犯罪,屬于監獄重點管控對象,內部監督機制更為嚴格,民警個人無權決定崗位調整等事宜。夏蘇平同時表示,對崔振剛有關問題,監獄紀委正配合檢察機關深入調查,對違法違紀行為將絕不護短,一查到底。 據了解,目前浦口監獄和檢察機關均尚未掌握崔振剛“非法集資”等相關證據,案件正在辦理過程中。 記者丁國鋒 |
相關閱讀:
- [ 02-20]獄警腐敗窩案暴露問題:減刑、假釋豈能明碼標價
- [ 10-14]南陽獄警醉駕撞5人被刑拘 女童飛出10米撞碎玻璃
- [ 07-27]北京重摔女童嫌犯曾毆打獄警 后接連五次減刑
- [ 04-15]鐵嶺監獄亂象:獄警高價販白酒 為犯人私帶物品
- [ 05-03]獄警在溫泉酒店洗澡時身亡 酒店方賠百萬元私了
- [ 04-15]鐵嶺監獄亂象:獄警高價販白酒 為犯人私帶物品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