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春12月7日電 (譚偉旗)記者7日從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延邊州司法局、延邊州仲裁委近日簽署了《關于聯合建立延邊東北亞區域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建設合作框架協議》。 據悉,此舉旨在促進有效化解東北亞區域“一帶一路”建設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國際商事爭端,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為推動建設東北亞區域開放性經濟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協議約定,三方將聯合建立“延邊東北亞區域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中心”建立后將集中處理延邊州內發生的東北亞各國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涉外國際商事爭端。 根據協議,“中心”將堅持以涉外商事糾紛解決方式多元化、公正高效便利和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為工作原則,立足于推動建立東北亞區域涉外商事糾紛訴訟、調解、仲裁有機銜接的爭端解決服務保障機制,切實滿足中外當事人多元化糾紛解決需求,努力實現和推動調解、仲裁、訴訟、執行各項糾紛解決機制“無縫對接”,力促矛盾糾紛及時、高效、源頭化解。 協議約定,“中心”主要職能包括涉外商事糾紛訴前調解、涉外商事糾紛仲裁裁決、涉外商事糾紛審判及執行等,還包括為涉外民商事糾紛當事人提供糾紛評估、域外法查明平臺、涉外公證機構查詢平臺、翻譯服務等綜合職能。 接下來,延邊中院、延邊州司法局、延邊仲裁委將共同研究討論“中心”建設工作具體運行方式和規則,讓“中心”職能得以切實、充分發揮,努力打造東北亞區域“一帶一路”建設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一流營商環境。(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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