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監外執行“檢察風暴”700多名罪犯收監執行
2014-08-27 08:11:5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分享到:
|
新華網北京8月26日電(記者陳菲、鄒偉)減刑、假釋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刑罰執行中的具體體現,對于激勵罪犯改造、促進罪犯回歸社會具有重要意義。但近年來出現個別有錢人、有權人以權“贖身”、花錢“買刑”現象。 今年3月,最高檢部署開展了為期9個月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在這場“檢察風暴”中,不僅一批罪犯被重新收監執行,檢察機關還發現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存在的突出問題及薄弱環節。 711名罪犯收監執行,廳局級以上76人 前不久,一條題為《廣西陽朔國土局長受賄被判刑十年卻未坐一天牢》的網帖在網絡持續引發關注,稱陽朔縣國土局原局長石寶春因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后并沒有被送進監獄。不僅開車往來于桂林、陽朔之間,甚至乘飛機前往山東和四川等地。網帖曝光后不久,石寶春因“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離監管,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被收監。 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出臺了《關于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最高檢隨即部署開展了專項檢察活動,重點放在了在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場所服刑的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眾有反映、有舉報的其他服刑罪犯以及刑滿釋放人員等。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張本才介紹,這次專項行動,檢察機關不僅摸清了“三類罪犯”的底數,還邊查邊糾,在對保外就醫的“三類罪犯”重新體檢的基礎上,對違法違規以及條件消失的暫予監外執行案件提出檢察意見,收監了一批罪犯。 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建議將711名罪犯收監執行,其中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76人。 |
相關閱讀:
- [ 08-03]最高檢介入昆山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爆炸事故調查
- [ 07-31]衡陽賄選案3原人大官員被公訴 最高檢稱已查辦69人
- [ 07-28]格魯吉亞最高檢察官傳喚格前總統接受詢問
- [ 07-26]最高檢:將成立國際追逃追贓協調領導小組
- [ 07-25]最高檢:上半年1萬多人因貪污賄賂犯罪被提起公訴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