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防止在航運低谷時期出現惡性競爭行為
2014-09-03 12:45:04??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唐麗萍 唐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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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3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國務院關于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副部長何建中解讀時表示,中國海運業低迷狀態持續時間較長跟海運的周期性規律和世界經濟周期性低谷疊加作用的影響相關聯。交通運輸部通過加強市場監管,防止在航運低谷時期出現惡性競爭行為。 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副部長何建中就國務院正式印發的《國務院關于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介紹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何建中指出,這次海運業低谷周期比較長,低迷狀態持續時間較長跟海運的周期性規律和世界經濟周期性低谷疊加作用的影響是相關聯的。另外,我國海運業在市場經營當中自身也確實面臨著一些問題。交通運輸部作為海運業的行業主管部門,這幾年來一直在研究和采取一些幫助企業走出困境的措施。主要采取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第一,通過組織調查和業界分析,提出了促進海運業應對低谷和危機的20條具體措施。2013年以交通運輸部的名義出臺,對海運企業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從行業管理上比較系統地提出了一些政策措施和指導性意見。 第二,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有關部委,引導航運企業對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采取提前報廢更新,目的在于減少存量,同時也促進安全。 第三,加強市場監管,防止在航運低谷時期出現惡性競爭行為。比如對集裝箱運輸采取精細化備案制度,對一些航線采取惡性競爭的企業進行調查和處理,通過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修改,來進一步放寬對企業經營行為的管理,特別是促進企業規模化經營,依據反壟斷法和國際海運條例,制止了一些涉嫌違法經營聯盟行為。 第四,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提升行業管理的服務水平,減輕企業負擔。去年以來,交通運輸部在水上這一塊,或者說以水運為主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和下放已經有26項,而且也取消了船舶簽證費等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長江海進江運輸船舶,取消了過去海事管理機構所設置的護航和引航費的行為。另外,通過事后和事中的監管,創新服務管理方式,把過去一批非行政許可的備案管理,采取網上報告制度的形式,來提升效率,搞好企業服務。 第五,研究航運政策和對行業管理的具體意見。去年以來,先后對港口的轉型升級、水運的綠色發展、沿海港口碼頭靠泊能力的管理辦法、郵輪業的發展,都提出了指導意見。也包括這次國務院32號文件出臺前的研究。 何建中稱,以上五個方面是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幫助航運企業來走出困境采取的措施,努力創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緩解當前行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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