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錦州市中級法院15日對一起由9名團伙成員參與作案的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案終審宣判:以閻殿元為首的9人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免予刑事處罰不等的刑罰,其中8人還被并處罰金。 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閻殿元今年54歲,原系錦州圓瀛經貿有限公司實際經營人。其曾在2004年犯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獲刑3年,但出獄后不思悔改,與人合謀重操舊業,再次身陷囹圄。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1月,閻殿元以其女友于某的名義注冊成立錦州圓瀛經貿有限公司。在自己經營期間,于2011年5月、7月、9月接受劉軍(在逃)虛開的日照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4張、青島大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2張、青島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2張,這8張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價款總計1880萬元,稅款總計319萬元,閻殿元已全部入賬用以抵扣稅款。經青島、日照海關證明均系偽造。 此外,在2010年至2011年9月間,用類似上述方法,本案的9名被告人還有多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法院認為,閻殿元的行為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稅款發票罪,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30萬元。(記者范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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