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修訂出臺回答了記者提問。 1.《辦法》的修訂背景是什么? 答:2006年1月,銀監會頒布實施了《外資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6年第4號),對規范市場準入流程、提高市場準入質量、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國務院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后公布了若干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同時,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和深化,包括《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在內的新的銀行業監管法規規章和開放政策陸續實施,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進一步統一。為及時體現監管政策的發展變化,依法審慎開展外資銀行市場準入工作,銀監會對《外資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并與《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相銜接,將其更名為《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2.《辦法》修訂的指導原則是什么? 答:《辦法》的修訂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最大限度縮減行政許可范圍,簡化許可流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動政府職能轉變。近年來,國務院取消和調整了多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此次修訂《辦法》全面體現了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的要求,進一步取消了部分審批事項,簡化了市場準入流程,提高銀行業機構展業的便利性。 二是嚴守風險防線,強化審慎監管。對于取消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通過實行報告制強化事中和事后持續監管,通過監管走訪、抽查、檢查等措施,加強有效監管,避免監管真空。同時,在總結全球金融危機后國際監管改革經驗基礎上,結合我國監管實踐,在市場準入環節明確了關于信息科技架構建設、補充資本、高管人員任職等方面的審慎性監管規定。 三是體現銀行業對外開放政策發展變化,體現外資銀行經營特點。2006年底頒布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外資銀行監管政策做了較大調整,實施了外資法人銀行導向政策。《辦法》根據《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將外國銀行分行改制為外資法人銀行、外資法人銀行開辦對中國境內公民人民幣業務等內容補充納入。同時,將對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銀行的優惠措施補充納入。 四是最大限度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促進公平競爭。《辦法》對于外資法人銀行變更注冊資本、修改章程、機構終止等行政許可事項,在條件、程序和時限方面最大限度與中資商業銀行保持一致。 |
相關閱讀:
- [ 09-17]計算機病毒感染率5年來首升 網絡安全概念迎機遇
- [ 09-15]銀監會:商業銀行月末存款偏離度不得超過3%
- [ 08-31]銀監會李志磊:警惕跨行業交叉性風險上升
- [ 08-31]14部門負責人回答人大關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詢問
- [ 08-25]37城放松限購后調查:銀行按兵不動房企洗牌加速
- [ 08-19]農行優先股發行方案獲銀監會批復
- [ 08-14]國辦要求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 確保貸款流向實體經濟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