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逃:密切國際合作加強政策“攻心” 出境了,并不是逃亡的終點。隨著我國對外逃人員追逃力度的加大,國際聯合執法能力的不斷提高,外逃人員不但要逃得出,還要藏得住,能生存。于是很多外逃人員就東奔西跑、東躲西藏,有的還改頭換面以躲避追捕。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察局副局長劉冬告訴記者,很多出逃人員學歷不高語言不好,難以融入當地生活圈,就是有華人圈也不敢露面,有的人還受到當地黑社會組織的敲詐。“我們曾經緝捕回來一位基層銀行的行長,在國內時春風得意,受人尊敬,出逃國外后以最底層的職業謀生,見到抓捕民警的第一句話是‘你們總算來了’。”他說。 被稱為“中國第一女巨貪”的溫州市原副市長楊秀珠,出逃后輾轉新加坡、美國、荷蘭等多個國家,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終日。被捕前,她時常一個人絕望地哭泣。當荷蘭警察宣布對其實施拘捕后,她的情緒反而平靜下來。 正是這樣在國外生活的窘境,讓緝捕行動組對外逃人員的勸返工作變得容易一些。在“獵狐”行動中緝捕歸案的88名外逃人員中,有40%是通過勸返回國的。 2007年1月,云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因腐敗問題東窗事發,持弟弟胡波護照倉皇出逃到新加坡。當時新加坡沒有加入國際刑警組織,與我國也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如要實施拘捕困難重重。專案組細致地分析了胡星的心理狀態,在新加坡警察在場的情況下,在胡星入住的酒店房間外展開了耐心的“攻心戰”表明只要他離開房門,就會因為非法持有他人護照被新加坡警察逮捕;而如果愿意回國,就可以不再追究,終于成功說服胡星簽下《自愿回國申請書》,于2月18日凌晨將其緝拿歸案。 劉冬表示,除了勸返,移民法遣返、引渡、借助國外司法力量異地追溯等方式也是追逃的重要方式,并且隨著我國國際執法能力的增強,實際上追逃追贓的成功案例越來越多。近幾年跨國追捕行動帶回的,有潛逃境外14年的某銀行重慶九龍坡支行原行長余國蓉、中國海運(集團)韓國釜山公司原財務經理李克江,還有引起輿論廣泛關注的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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