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26日電(記者劉元旭、周琳)戴著政府的帽子,拿著企業的票子,屢被禁止的“紅頂商人”,仍在編制內外自由游走——最新數據顯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共排查出黨政干部在企業兼職近8萬人次,完成清理約5.5萬人次。 本應是兩條平行線的政商,在一些領導干部“一手掌權、一手抓錢”的沖動下,異化為“聯姻分利”的隱性腐敗,對“權力兼職”的整治應不留死角。 “權力兼職”:“戴帽商人”近8萬 國企成“重災區” 2013年10月,中央組織部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其中規定“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干部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各地掀起集中規范清理行動。 江蘇省排查出5374人,4726人退出;山東摸排出7640人,已清理規范6038人……在集中規范清理干部到企業兼職期間,全國各省區市共排查出黨政領導干部企業兼職近8萬人次。左右逢源的“兩棲人”,不得不做出“取舍”。 在這其中,吉林省副省級“灰頂商人”清理最引人注目。三名原副省長違規擔任地方銀行、擔保公司或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董事長,1人因個人嚴重違法違紀被處理,另外2人均辭去在企業兼任的職務。 金融機構并非兼職官員的“唯一選擇”,城投公司、地方融資公司同樣是一些黨政干部熱衷的去處。近年來,多地都曾被曝政府官員在城投公司兼職的問題,例如內蒙古赤峰市一副市長就曾兼任赤峰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在一些市區縣的融資平臺公司,掌門人往往都是“紅頂商人”,由副市長、副區長、副縣長等兼任,公司關鍵崗位負責人也往往是當地政府部門負責人,甚至職能部門或事業單位“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根據2013年年報數據顯示,曾經在黨政機關或者公檢法系統有過任職經歷的官員獨董超過900人,這些獨董分布在約800家上市公司中,也就是說平均不到3家上市公司就有1人次的官員獨董。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說,黨政機關貨幣化工資水平與國企相比有很大差距,利益驅動下,干部有利可圖,企業借權生財,自然“一拍即合”。 如此“雙收”:端著體制的飯碗 享著企業的福利 兼職一經曝光,理由總是冠冕堂皇,而這些“托詞”卻往往難站住腳—— 未領薪酬說?“無論是否經過批準,公務員在企業兼職應該認為是一律禁止的,不拿薪也不代表不‘偷腥’。”制度反腐專家、學者李永忠認為,即便不發薪水,官員在企業享受的福利待遇、吃喝用車、報銷簽單等,都是隱性的灰色收入,更有一些官員在位時為企業“開后門”,退位后再去拿好處,或安排子女親戚“入暗股”,形成了一種“期權兼職”。 非營利性說?早在2004年中組部就發文指出,黨政干部不得在企業兼職的相關規定中,企業包括國有、民營、三資等所有類型的股份制或非股份制企業,“沒有營利或非營利性質之分”。 一手端著體制的飯碗,一手享著企業的福利,盡管不是黨政干部在企業兼職就必然腐敗、陷入“灰色”,但危害毋庸諱言。不僅破壞市場公平秩序,更易讓政府職能出現錯位,產生權力尋租。 此前,佳木斯市原國土局長在獄中就寫下自述,承認其曾在市領導的指示下,為佳木斯市最大的國企違規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讓其融資騙貸數十億元,只因該國企董事長正是當地政府的主要負責人。 “從目前曝光的情況看,多輪‘禁令’都未得到嚴格執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一些退休的黨政干部通過進入協會、高校等辦法巧立名目,采用“曲線策略”在企業兼職,一些干部超標準、超編制配備公車,“借道”企業登記產權,長期借用、調用的案例不在少數。“歸根到底,企業所需是干部的‘人脈關系’和權力影響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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