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要求加強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救治準備工作
2014-09-30 21:45:44??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唐麗萍 唐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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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發布通知,要求繼續做好可能發生的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通知稱,自中東地區2012年9月首次出現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以來,2014年4月,該疫情再次在中東地區流行,引起全球的廣泛關注。今年我國赴沙特朝覲以及與疫情發生地人員往來頻繁,因此不能排除疫情輸入我國的風險。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指導醫療機構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提高感染性疾病診療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加強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樣病例的監測報告工作。醫務人員要仔細詢問患者流行病學史,發現有近期到過中東地區等疫情發生地的發熱或不明原因肺炎患者,要采取科學、有效救治措施,并做好相關信息登記和報告。 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定點醫院的設置、指導和管理。充分發揮專家組作用,組織制修訂相關技術方案,對定點醫院醫療救治工作給予指導和支持。 對中東呼吸綜合征疑似病例應當按照《中東呼吸綜合征病例診斷程序》的有關要求明確診斷。對中東呼吸綜合征疑似、臨床診斷或確診病例,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原則上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收治”原則,將患者轉運至定點醫院救治。病情不適宜轉診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指導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就地進行積極救治。省級和地市級診療專家組要支持、配合定點醫院診療專家組,按照我委制定的《中東呼吸綜合征病例診療方案(2014年版)》和相關臨床診療指南,科學、規范施治,盡最大努力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各項規定,按照《中東呼吸綜合征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2014年版)》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醫院感染的預防與控制,特別是向中東呼吸綜合征疑似、臨床診斷或確診病例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要注意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降低病毒院內傳播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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