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0月10日電 (程景偉)10日下午,一名男子為了取回被交警查扣的車輛,手持菜刀爬上廣州大道南龍門架,在警方到場勸導一個半小時后方才下到地面,該男子隨后被警方行政拘留處罰。 據廣州海珠區警方通報,當日下午15時17分,警方接民眾報警,稱一名男子手持菜刀爬上廣州大道南(南往北路段、近敦和路口)龍門架。接報后,警方立即指令派出所、消防、交警等警力趕赴現場處置。民警到場后鋪設保護設施,疏導現場交通,并對該男子開展教育勸導工作。至16時45分,在民警的耐心勸導下,該名男子自行爬下龍門架,隨后被警方帶回調查。 經初步調查,爬橋男子黃某(50歲,廣東陽春人)供述,其被交警依法查扣一輛五類車(電瓶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拼(改)裝報廢車),為取回車輛而做出上述舉動。目前,海珠警方依法對黃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廣州警方提醒,市民民眾有困難有訴求,應當尋求正當、合法、不損害公眾利益的途徑解決。廣州是一座法治城市,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障廣大市民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安寧,警方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將依法予以懲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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