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內閣決定特定秘密運用標準 新法擬12月實施
2014-10-14 11:20:16??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錦 |
分享到:
|
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14日報道,日本政府在當天的內閣會議上,就嚴懲泄露國家機密的《特定秘密保護法》通過政令,決定規定如何指定和解除特定秘密的運用標準,并將該法實施日定為12月10日。 根據該運用標準,行政機構可指定為特定秘密的對象包括防衛、外交領域等55個項目。外界指出,由政府方面裁量使指定范圍擴大的余地仍然存在,可能會損害國民“知情權”和“報道自由”。 據悉,運用標準中還寫著“僅限必要最低限度的期間指定必要最小限度的情報”這一注意事項。但新保密法規定,“(一旦泄密)可能會對國家安全造成顯著障礙的情報”將被指定為特定秘密。根據該規定,將有大范圍的情報被指定為特定秘密,注意事項可能會形同虛設。 可指定為特定秘密的情報分為防衛、外交、間諜行為等特定有害活動防止、反恐這4個領域。運用標準中規定的55個項目中,舉例提到了潛水艇、飛機、武器彈藥的性能、利用信號和衛星搜集的情報及圖像、外國政府和國際機構提供的信息等內容。 根據運用標準,作為負責檢驗秘密是否得到妥善處理的機構,將在內閣官房新設由各府省廳事務次官級官員組成的“內閣保全監視委員會”。此外,內閣府還將設置檢驗監督特定秘密管理情況的“獨立公文書管理監”,并在其之下設置“情報保全監察室”。 |
相關閱讀:
- [ 09-01]日本執政黨及內閣人事調整在即 各方博弈傳言多
- [ 08-15]外交部就日本內閣部分成員參拜靖國神社答記者問
- [ 08-15]兩名日本內閣成員于日本戰敗日參拜靖國神社
- [ 07-28]日本宣布追加對俄制裁 將限制進口克里米亞制品
- [ 07-23]安倍要打造健康長壽社會 發展日本成醫療出口國
- [ 07-12]日防相訪美談解禁集體自衛權 聲稱“可以保護美國”
- [ 07-11]日本安全感知再陷誤區
- [ 07-10]日本擬5年削減10%以上國家公務員 嚴控新設機構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