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有蚌埠市民實名舉報稱,8月15日,蚌埠市公安局龍子湖分局巡防大隊副大隊長楊國梁,為兒子慶祝10周歲生日在酒店大擺宴席。10月18日,蚌埠市龍子湖公安分局通報稱,調查后決定免去楊國梁巡防大隊副大隊長職務,并給以黨內嚴重警告,責令其退還違規收受的8.99萬元禮金。 9月12日凌晨,蚌埠市民郭彪在蚌埠當地一知名論壇上,公開舉報蚌埠市公安局龍子湖分局巡防大隊副大隊長楊國梁,為兒子慶賀10周歲生日,在酒店大擺宴席。其間,還收取禮金。 市民的舉報也引起了蚌埠市龍子湖公安分局關注。9月12日下午,“龍子湖公安分局”公開回應了此事。回應稱分局黨委高度重視,并責成分局紀委對市民反映的問題開展調查。同時,龍子湖公安分局巡防大隊副大隊長楊國梁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10月18日下午,龍子湖公安分局正式對外通報了此事的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通報稱, 現已查明,“2014年8月15日,原龍子湖分局巡防大隊副大隊長楊國梁在我市一酒店內為兒子辦十周歲生日慶典,收受朋友、同事、同學等非親屬人員禮金8.99萬元。” 通報表示,楊國梁身為黨員干部,其行為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據此,分局于2014年9月17日決定免去其巡防大隊副大隊長職務,責令其退還違反規定收受的全部禮金。 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10月16日,龍子湖區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國梁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局相關人士稱,真誠感謝廣大網友對分局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對民警的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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