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各國管理公務用車:美國違規用可能面臨解職
2014-10-24 06:50:39?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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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 公開競標,采購流程透明 本報駐巴西記者 顏歡 巴西《圣保羅頁報》今年6月發布過這樣一則新聞:巴西東北部巴伊亞州的工業、貿易和礦業部部長科雷亞使用公車帶家人去觀看世界杯比賽。該汽車因掛著代表政府職能部門的黑色牌照,引起在場記者注意,立即被拍下照片上傳到網絡。隨后科雷亞為自己辯護稱,開公車是為了“觀賽中好隨時回去工作”。這種說法顯然沒能說服民眾,聯邦區公共事務部立即對此展開調查,研究科雷亞是否違反了1994年頒布的《巴伊亞州公務人員法規》。 巴西規劃部是專門面向政府制定規章制度的部門。規劃部物流與信息技術副部長費爾南多·斯奎拉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2008年最新的規定,巴西每一個部委都有自主購車決定權,即部委決定需要多少車輛、什么品牌等細節,但購買流程必須公開、透明。“政府所有采購共用一個電子商務系統,當有部委需要購車時,他們就在網站上進行公告,包括購車數量、價格范圍等細節,有興趣的汽車制造商或經銷商可以登錄網站,以競價的形式投標。”斯奎拉告訴記者,“直到汽車買到手,買的什么品牌、什么車型、花了多少錢等所有信息都是一目了然。” 早在1950年,巴西《民法典》第1081條就對政府官員使用公車做了規定。其中第四款明確指出,公務員家屬和其他無關人員不得使用公務車,非工作期間公務員也不得使用公車。另有補充條款強調,如果有特殊用車情況,用車人必須支付相應運行費用。2008年,為進一步完善公車管理,聯邦政府在新頒布的法規中再次用整整一章詳細規范了公車使用的“準與不準”。“在工作地點與住宅之間,除非交通困難或者沒有公共交通,否則不能使用公車上下班;周末和節假日期間,非工作需要不能使用公車;不能將公務車停到個人住宅……”斯奎拉向記者一條條列舉出禁用公車的情況。 “除政府內部有部門專門監管,外部還有法院對公務員的行為負有監察責任。” 斯奎拉表示,如若違反了規定,聯邦法院核實后會立即對當事人進行判罰。根據巴西《聯邦公務員條例》,任何公職人員都有權使用公車辦理公事,但根據級別不同需區分使用車輛;一旦有違規用車,將處以不同程度的懲罰,嚴重者甚至因此丟掉公職。 巴西公務車上路沒有特殊待遇。巴西環球新聞網今年3月就曾報道,巴西衛生部長的專車停在了部委大樓前的殘疾人專用停車位上,報道還配發了一張照片。事發后,衛生部新聞司立即對外發表聲明,承認了錯誤。 記者在查閱資料時發現,巴西圣保羅州立大學有關公車使用的專項規定就有18頁,非常仔細地說明了何人、何機構可以用公車,還有每年的車輛行駛經費如何分配和使用,可見在巴西按規定使用公車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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