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從頂層設計“依法治國”整體方略
2014-10-25 18:43: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孫勁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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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總目標 四中全會公報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當前已到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瓶頸時期,國內的社會矛盾凸顯、國外的挑戰前所未有,很多改革亟需從制度上突破。法治,不是跟某一個人在戰斗,而是跟幾千年根深蒂固的思維模式、傳統惡習在戰斗。整個法治中國進程已經表明,簡單的修修補補或者動動小手術,一兩個立法上的小項目或者某個方面加強一下,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現在已經到了從根本上解決制約法治進程的核心的、制度化的問題。”梁鷹說。 公報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而“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五大體系,是對總目標的展開。 馬懷德說,其核心,在于高度強調體系建設;其目的,是要求把這些與治國理政密切相關的體系、制度構建好,讓這些制度更加定形、更加成熟,為最終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出貢獻。 公報中已經點出了五大體系的“關鍵詞”。 比如說,如何實現法律規范體系的“完備”?馬懷德說,“現在的很多法律、法規還有待進一步的完善,以適應國家治理能力、治理體系現代化要求。這需要廢止、制定、修訂一批法律,為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做努力。” 再比如說,法治實施體系要“高效”。“法治的實施問題是四中全會要重點解決的。法治的實施最終是落實在生活中,內化成人們的意識,形成大家共同遵守的基本規則。保證法律的有效實施,一方面要加強監督,對不能依法辦事和違法執法、違法行政、濫用公權的行為加以有效的監督;另一方面,要形成法治建設的評價、考核體系,形成有效的法治實施的激勵體系和問責機制,保障法律的有效實施。”馬懷德說。 公報闡釋依法治國總目標時同時指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馬懷德說,依法治國是對社會全體成員的要求。不管是公權力主體,還是普通公民個人,都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遵守法律規則。 依法執政是對黨治國理政方式的要求。嚴格按照憲法法律領導各項事業,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這是依法執政的核心。當然黨自身也必須在憲法法律的范圍內活動。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同時要保證各個政法機關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 依法行政是對行政機關的要求。行政機關必須依照法律的權限和程序來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相互關聯,而又有各自的適用范圍。不管怎么說都是宏觀上的法治,都是屬于需要強調的法治內涵。”馬懷德說。 胡建淼分析,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可以理解為“法治行為”維度;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可以理解為“法治目標”維度。 “這兩個維度必須融入到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中,才能形成良法善治的局面。”胡建淼說。 四中全會公報中明確指出,“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其中,強調從中國實際出發的表述,得到受訪專家高度關注。 “從中國實際出發、解決中國實際問題,這個原則丟不得。”相關人士分析認為,從新中國成立到黨的十八大,中國法治建設經歷了多個重大節點,都針對實際問題: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開始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以1954年憲法為標志初步形成法制; 鑒于“文革”慘痛教訓,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 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并寫入憲法,與確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密切關聯; 進入新世紀到2010年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法治建設促進了改革開放和人權保障; 以十八大為標志,我國翻開了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新篇章。 有關專家指出,一種政治制度的生長,與其扎根的土壤息息相關。設計和發展國家政治制度,要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既要把握長期形成的歷史傳承,又要把握走過的發展道路、積累的政治經驗、形成的政治原則,還要把握現實要求、著眼解決現實問題。只有扎根本國土壤、汲取充沛養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 “法治本土化和法治規律化,這兩者的關系一直伴隨我國的法治進程。用西方法治的道路、模式、經驗來衡量我們的法治道路是行不通的。”梁鷹說。 梁鷹分析說,“我們考察發現,西方某些國家的某一項好的政治體制或法治化設計,都是從它的歷史發展、文化發展中逐步演繹出來的,不能只看到它呈現出來的樣子。我們要立足中國實際,特別是從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挖掘出一些東西。同時,法治是有規律可循的,比如,政府權力一定要得到制約,公民權利一定要得到保護,人權一定要得到尊重,這些都是規律性的要求。” 梁鷹說,因此,應立足中國歷史文化傳統和現實發展需求,來尋找探索符合中國實際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而四中全會正是在開創這樣一條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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