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江: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2014-10-31 07:31:11??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林晨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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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上述總體要求,必須著重把握和遵循以下重要原則。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黨的基本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立法建議,凝聚了全黨全國的集體智慧,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同遵從人民意愿、維護人民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我們要在立法工作中,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和理論指導,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成為全社會一體遵循的行為規范和活動準則,從法律制度上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謀劃、推動和開展立法工作,科學制定立法規劃和工作計劃,突出立法重點,使立法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更好協調利益關系。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統一思想認識,妥善解決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不斷提高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 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充分實現人民權利、充分保障人民權益,是法治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是新形勢下完善法律體系、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古人早已看到,“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則不成。”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確立了立法價值取向,要求立法必須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擁護。 我們要在立法工作中,堅持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尊重和保障人權,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正確處理權利與權力、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的關系,統籌兼顧不同方面的利益,從法律制度上更好體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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