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藍圖里“四大關系”:立法與改革相銜接
2014-10-31 10:03:09?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林晨 陳瑜輝 |
分享到:
|
新華社發 徐駿作 新華社發 徐駿作 剛剛落下帷幕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用一份包含180多項改革措施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向世人描繪出了一份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 其中,尤為引發關注、也尤為重要的是四對關系:依法治國與黨的領導的關系、依法治國與全面深改的關系、依法治國與頂層設計的關系、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在我們看來,讀懂這“四大關系”,才能準確把握中國依法治國事業的脈搏和走向。 依法治國與黨的領導 在四中全會的《公報》里,“黨的領導”以13次的出現頻次,成為外界廣泛關注的“高頻熱詞”。依法治國和黨的領導的關系,也成為此次四中全會上的一個至關重要的話題。 在習近平總書記對四中全會決定的《說明》里,他就《決定》中需要說明的十個重大話題進行了詳細說明。其中第一個問題,就是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因為黨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不僅關系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也“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為什么這么說?因為在習近平看來,“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他在多個場合提到過,推進依法治國需要“三統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因為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是我國的政治制度使然,是執政黨的立身和追求使然,也是人民意愿使然。 |
相關閱讀:
- [ 10-31]持續依法打擊壟斷擠出暴利水分
- [ 10-31]可擔心被訛別安心于冷漠
- [ 10-31]海外媒體學者認為四中全會決定彰顯中共依法治國決心
- [ 10-31]踐行依法治國,讓呼格吉勒圖案真相大白
- [ 10-30]為修改貪污賄賂罪量刑標準“點贊”
- [ 10-30]監察部: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遏制住腐敗現象滋生
- [ 10-30]外媒關注中國反腐立法 為從源頭上遏制腐敗鋪路
- [ 10-30]中聯部向駐華使節解讀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