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藍圖里“四大關系”:立法與改革相銜接
2014-10-31 10:03:09?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林晨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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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命運與前途的重大事件。因此,習近平指出,“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具體地說,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如此旗幟鮮明的提法,指明了我國要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的問題。這個問題,習近平明確表示,就是要向國內外鮮明宣示:“我們將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黨的領導”,早已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用習近平總書記的話說,“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因此,他對四中全會的參會人員說:“對這一點,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 “回顧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歷程,我們解決的最主要的三個問題,就是中國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樣的法治、怎樣搞法治。這其中,最根本的經驗,就是始終堅持黨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牢牢把握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正確方向,切實做到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如是說。 袁曙宏指出,近年來,一些人鼓吹“西方憲政”、“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其要害就是質疑、削弱和否定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領導。而一些人把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不是政治上的糊涂,就是別有用心。這次全會提出“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征”,就是要正本清源、以正視聽。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法治發展歷程告訴我們,黨和法治的關系始終是我國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這一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堅持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第一位要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袁曙宏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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