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人民日報》撰文:反腐敗是輸不起的斗爭
2014-11-03 07:00:16??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分享到:
|
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 國有國法,黨有黨規。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鄧小平同志指出:“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依規管黨治黨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只有把黨建設好,國家才能治理好。 黨規黨紀是管黨治黨建設黨的重要法寶。擁有一整套黨內法規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大政治優勢。在革命戰爭年代,我們就是靠嚴明的黨規黨紀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保持黨的凝聚力、戰斗力。黨取得執政地位后,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共同成為黨治國理政、管黨治黨的重器。經過近百年的實踐探索,我們黨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統完備、層次清晰、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這個制度體系包括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體現著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先進性要求,使管黨治黨建設黨有章可循、有規可依。要充分發揮這一政治優勢,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首要的是維護黨章的嚴肅性。黨章規定了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識、組織保障、行為規則、紀律約束等基本內容,全黨必須一體嚴格遵行。每一名黨員都要無條件地履行黨章規定的義務,遵守黨的紀律。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把黨章作為指導黨的工作、黨內活動、黨的建設的根本依據。黨員干部要樹立黨的觀念,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加強黨性修養,切實維護黨章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黨是肩負神圣使命的政治組織,黨員是有著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國家法律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底線。黨規黨紀對黨員的要求嚴于國家法律對普通公民的要求。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面對黨旗宣過誓,就成了有組織的人,就意味著主動放棄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就必須多盡一份義務,就要在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黨的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干部放棄的要更多,責任和擔當要更大。如果執政黨連自己的黨規黨紀都守不住、執行不下去,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就是一句空話。黨員違反黨紀就必須受到紀律審查,接受組織處理,切實做到以嚴的標準要求黨員、嚴的措施管住干部。 與時俱進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當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理論研究相對薄弱,對黨規黨紀的歷史淵源、地位作用、體例形式、產生程序等均需系統研究、予以確定;有的黨規黨紀與國家法律交叉重復,有的過于原則、缺乏細節支撐,可操作性不強,亟待完善。要認真總結我們黨90多年、無產階級政黨100多年、世界政黨幾百年來制度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成果,聯系實際、求真務實,探索適合自己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途徑。要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的要求,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確保到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實現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黨規黨紀應著重規范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證黨員堅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優良作風、堅守道德操守,做到要義明確、簡明易懂、便于執行。黨內法規建設要循序漸進,先從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實踐、不斷總結,再上升為制度。黨內法規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引領作用。有些規范、要求在全社會還不具備實施條件時,可以通過對黨員提出要求,先在黨內實行,不斷調整完善,輔以在全社會宣傳引導,條件成熟時再通過立法在國家層面施行。要及時將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經驗和制度成果,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法律法規,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貫徹。 |
相關閱讀:
- [ 10-29]王岐山會見法國社會黨第一書記岡巴德利斯
- [ 10-28]外媒:王岐山講話再表明中共反腐決心
- [ 10-28]外媒:王岐山講話再表明中共反腐決心
- [ 10-28]王岐山要讓哪些“我行我素”者付出代價?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