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治國、依憲執政與西方憲政的本質區別
2014-11-15 13:50:50?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孫勁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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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作者:馬鐘成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我們講的社會主義依憲治國、依憲執政與西方憲政有著涇渭分明、不容混淆的根本差異。劃清兩者之間的界限,才能保證依法治國、依憲執政沿著正確的軌道推進。 一、理論基礎和憲法理念上的差異 一般來說,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是“憲政”思潮的理論來源。這就意味著,鼓吹西方“憲政”就必然要否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按照一些西方憲政國家認可的所謂“憲理”,將個體基本權利保障條款確定為憲法的核心條款,這就需要邊緣化乃至廢除我國現行憲法的核心內容和關鍵性條款。這事實上等于意圖用曲解或者修改憲法的方式,重新“制憲”和“立憲”,進而改變國體和政體,實現憲法、法律、政治機構乃至軍隊的中立化。憲政思潮的一系列主張,如司法獨立、三權分立、全面修改憲法、取消人民民主專政、軍隊非黨化、多黨競爭制,等等,由淺入深、由邊緣而核心地推進其改旗易幟的政治圖謀。 我們講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憲”,與西方憲政民主的“憲”有著本質不同。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所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它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家的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確立了國家的國體、政體及基本政治制度,確立了社會主義法制、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人權等原則。這些制度和原則,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和內在要求。西方憲政民主之“憲”,是按照以“三權分立”為核心的資產階級憲法來進行統治,用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模式來管理國家,以達到維護和鞏固資產階級統治這一根本目的。 二、政治主體和利益主體上的差異 在自由主義和憲政理論看來,社會中并非由階級和人民構成,而只是諸多利益不同的群體、團體、階層或個體。為解釋個體權利的來源,自由主義不得不援引神權或自然法理,認為上帝或自然法賦予了每個個體不可剝奪的神圣權利。因為個體、群體之間的利益都是不同的,甚至是對立沖突的,這就需要多個政黨代表不同個體、集團的利益,實現自由競爭、輪流坐莊,以此保障個人權利——主要是私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種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的憲政理念,必然派生出多黨競爭制、三權分立、軍隊非黨化、司法獨立等制度架構。 在憲政模式中,執政主體實質上是占人口份額極少數的資產階級及其政黨,維護的是資產階級的權利。美國開國國父們在制定美國憲法、設計憲政模式時清晰地展示了這一點。美國首任財長漢密爾頓就坦承,設計美國憲法和憲政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少數階級(富人和出身名門之士)在政治上享受特殊的永久的地位。”漢密爾頓和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中指出,要防止多數窮人侵犯少數富人的利益,最好的辦法就是使“社會本身將分為如此之多的部分、利益集團和公民階級,以致個人或少數人的權利很少遭到由于多數人的利益結合而形成的威脅”。總之,憲政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護少數資產階級的利益和特權不受多數人侵犯,其實就是資本專制。而對于占人口大多數的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組織聯合起來,建立無產階級政黨,反抗資產階級壓迫和剝削,卻被憲政理論及其憲法視為“多數人暴政”,即多數人侵犯了少數人或個人的人權,應受到國家機器按照資產階級憲法法律進行鎮壓。可見,在美國,“憲政”起初是反“民主”的,在本質上不過是資產階級的統治工具,其核心訴求是以保護個人基本權利的名義,保障資產階級財產權神圣不可侵犯,從而確保資產階級在經濟層面、政治層面的統治權力。 在社會主義國家,由于無產階級政黨團結、領導的勞動人民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擁有共同的、整體的、一致的根本利益,因此原則上必須只能有一個無產階級政黨來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這就是社會主義國家為什么實行共產黨領導而不能搞多黨競爭的緣由。我國憲法作為根本大法,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反映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黨的領導地位,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保證了社會主義國家政權性質。我們說的依法治國,是指黨領導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在社會主義法治中,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為了維護和實現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就是在黨的領導下制定并實施憲法和法律,把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人民意志經過法律轉變為國家意志和主張,從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權利。憲法和法律,是中國共產黨高高舉起的旗幟。然而,對于那些套用西方憲政概念和標準來看待社會主義法治的人而言,只要中國共產黨不放棄領導權,就不承認中國是法治國家,就認為中國還沒有真正的憲法,這實際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要以“憲政”之名,否定和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改變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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