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扎緊制度之籠
2014-11-17 18:24:3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瓊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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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體檢”更是“健身” 從2012年6月起,中共中央部署開展了我們黨歷史上首次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歷時兩年終于摸清了“家底”:自新中國成立至2012年6月,中央出臺的文件總計超過2.3萬件,其中,規范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共1178件。 對于清理出來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央統一采取了廢止、宣布失效、繼續有效等三種處理方式: ——凡文件主要內容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抵觸,或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文件已明顯不適應現實需要的,文件已被新的規定涵蓋或替代的,一律廢止。 例如,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一些中央文件關于刑事案件處理程序的規定,與目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相抵觸。這類文件都在此次被廢止之列。 ——凡調整對象已消失、文件事實上已不再執行的,文件適用期已過的,有關事項或任務已完成、文件不需要繼續執行的,一律宣布失效。 例如,上世紀50年代中央出臺了一系列關于黨內監察委員會的規定,由于目前黨內不再設立監察委員會,這些文件事實上已失效。 ——凡文件內容不存在問題的,或者雖存在一些問題但不影響繼續執行的,或者目前尚無其他文件可以替代、廢止時機條件還不成熟的,繼續有效。文件內容存在一些問題,需作修改,但修改前也繼續有效。 例如,1959年《中央關于統一管理黨、政檔案工作的通知》、1965年《中央關于黨內同志之間的稱呼問題的通知》等,雖有一定歷史痕跡,但主要內容和精神仍然適用,對當前工作仍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在這次清理過程中被保留了下來。 這次清理,不僅摸清了黨內法規制度的“家底”,還給整個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進行了一次全面“體檢”和“健身”,使其變得“身輕體健”——1178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廢止、369件被宣布失效,二者合計占到58.7%。 “清理工作一攬子解決了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問題,為下一步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奠定了良好基礎?!比~篤初說。 記者從中央辦公廳法規局了解到,清理后繼續有效的中央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將匯編成冊,以便各地區各部門遵守執行;廢止和宣布失效的中央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將按有關規定做好存檔、查檔利用等工作,發揮好這些文件的歷史資料價值和資政育人作用。 與此同時,各地區各部門也正按照中央要求開展本地區本部門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預計今年底明年初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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