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議長稱下屆政府時期方可修改憲法
2014-11-18 22:12:1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林雯晶 陳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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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仰光11月18日電(記者張云飛)據當地媒體報道,緬甸聯邦議會議長吳瑞曼18日在內比都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說,下屆政府時期方可修改現行憲法,明年底大選依然依據現行憲法舉行。 吳瑞曼說,議會正在討論修憲問題,但有些憲法條款修改與否需要全民公決決定。他說,明年5月將舉行修憲全民公決。 他還說,憲法436條(俗稱修憲門檻條款)現在能否修改,總統和國防軍總司令的立場態度至關重要。關于總統資格條款(憲法第59條第6款),為每個公民的基本人權計,他贊成考慮修改。 昂山素季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民盟)等政黨和少數民族組織等強烈主張修改現行憲法。今年5月至7月,民盟等發動修憲簽名運動,有500萬人簽名支持修憲。 現行憲法是2008年5月軍政府時期經全民公決通過。2010年11月,全國大選根據該憲法舉行,聯邦鞏固與發展黨(鞏發黨)在大選中獲勝。根據現行憲法,在各級議會中,軍隊擁有25%的非選舉產生的議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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