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紅頭文件泛濫暴露地方政府法治觀念淡薄
2014-11-19 06:50:35?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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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是對權力進行制約的一種有效手段,也是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辦事、保障憲法和法律正確實施的需要 抬頭鮮紅奪目,文尾印章莊重,本該權威嚴肅的“紅頭文件”,卻不時讓人啼笑皆非:有請求將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有批評食堂“菜里沒有肉”的;有要求完成“罰沒”與年終獎掛鉤的…… 近年來,全國對“紅頭文件”開展了多次清理。然而,“出格文”“創收文”“掐架文”仍然屢禁不止,“黑頭(法律)不如紅頭,紅頭不如筆頭(領導批示)”, 行政意志與法律“較勁”的情況時有發生。 紅頭文件泛濫,有的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法治觀念淡薄,在“紅頭文件”中越權加重公民義務或者剝奪公民權利,擅自增設行政審批環節或行政處罰內容;有的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對行政權力認識不清,碰到事情不問是否合適,以發文表示重視,以發文開展工作;有的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制發規范性文件程序不明、要求不嚴、內容不規范、落實無監管、執行力不強。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這為以法治方式規范“紅頭文件”提出了明確要求。 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是對權力進行制約的一種有效手段,也是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辦事、保障憲法和法律正確實施的需要。發揮備案審查的作用,就是要通過制度建設,解決目前存在的備案審查主動性不高、水平欠缺、監督力度不大、缺乏權威性等問題,使備案審查更有力、更剛性。 規范“紅頭文件”,除“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外,還要強化源頭治理,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比如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涉及對外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時還應當聽取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增加規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規范性文件形成后還應及時公布,便于貫徹和接受群眾的監督。對濫批亂發違法違規的“紅頭文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應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規范“紅頭文件”,還要杜絕“不發文不研究、不開會不落實”的懶政思想,提高“紅頭文件”的執行效率,做到“無事不發文,發文必落實”,進而增強行政機關的權威性、公信力。徐 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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