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反腐必須依靠法治而不是人治
2014-11-23 07:34:02?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 責任編輯:陳瑋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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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我國反腐敗法治研究領域建設進入了新階段。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22日在北京召開反腐敗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和制度保障論壇暨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2014年年會,來自全國各高校和研究機構的200余名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共同探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廉政體制機制建設等相關議題。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朱孝清在會上指出,十八屆四中全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發(fā)展進程中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依法治國,對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xiàn)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我們要準確把握四中全會的精神實質、全面把握四中全會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會長林文肯表示,在當前的法制建設理論討論中所提出的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在重大問題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絕不允許與中央唱反調(diào),這一議題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是我國今后法制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導方針和總抓手。 反腐要激發(fā)人民當家做主的責任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方向表示,在我國國家權力主體與國家權力行使主體相分離的歷史時期內(nèi),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和預防腐敗,需要創(chuàng)新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做主的理論和實踐,激發(fā)人民當家做主的責任意識,真正使人民負起責任。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實踐中,堅持對黨負責與對人民負責的有機統(tǒng)一。只有這樣,才能保持和增強黨的活力、國家的活力、社會的活力,實現(xiàn)政治廉潔、社會和諧。 反腐必須依靠法治而不是人治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張智輝指出,反腐敗必須依靠法治,而不是人治。法律規(guī)則對任何人具有相同的效力,任何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實施腐敗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人因腐敗行為而受到的法律制裁都是按照相同程序進行的,所受制裁的嚴重程度都是按照相同的標準決定的。因此,它既不因領導層的更替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好惡而改變,也不因腐敗分子的身份、地位以及與領導人的關系而區(qū)別對待。靠法治來反腐敗,具有一貫性、長久性、公平性。 中紀委研究室副局級紀檢員邵景均表示,在貫徹落實黨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需進一步構建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法律體系,通過各種嚴格的制度建設,形成系統(tǒng)性反腐體系,把權、責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強管理、監(jiān)督,制約濫用權力,懲治腐敗犯罪,將權力運行納入正常的制度建設軌道。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常務理事、軍事科學院軍隊建設部研究員叢文勝表示,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包括治國、治黨和治軍的完整體系,這個體系的構建必須統(tǒng)一于國家的憲法制度,是在憲法的統(tǒng)領下形成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在全面推進反腐敗法治體系建設中,必然要在憲法的統(tǒng)一規(guī)范下,將黨和國家以及國防與軍隊的反腐敗體系納入國家反腐敗體系中,一體建設、共同推進。這是國家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決定的,也是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和依憲治軍的必然要求。 建立國際合作機制推動立法建設 北京師范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黃風表示,2014年以來,在中央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的背景下,針對經(jīng)濟犯罪案件和腐敗案件的境外追逃追贓也掀起了高潮。境外追逃追贓工作需要進一步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從制度上和源頭上解決一些深層次的法律問題,并建立起一系列有助于預防工作和國際合作的長效機制。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長、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于安表示,應進一步關注政府采購領域的預防腐敗工作。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的腐敗,尤其是重點工程領域的腐敗現(xiàn)象的根源之一是相關法律制度不統(tǒng)一、不健全。在法律制定、修訂和實施中,有很多管理部門的單向考慮。因此,建議在《立法法》修訂中,解決多部門分別享有立法議案提出權的問題。檢察院應當有權提出對管理法律修訂的權限,以此限制立法中的部門主義傾向。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研究室主任吳健雄認為,黨紀國法蘊含著法治的邏輯,依法治國應充分發(fā)揮黨紀國法效應。在黨紀國法實施中要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把握嚴格執(zhí)紀與公正司法的不同功能與內(nèi)在聯(lián)系, 加強反腐倡廉黨內(nèi)法規(guī)建設,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通過反腐執(zhí)紀與反腐司法的有機銜接和有效實施,推進反腐敗斗爭的法治化。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楊永純指出,法治反腐實際上是指在國家主權實施領域,以踐行國家法治為目標,以中國化的法治信任共同體為本位力量,在腐敗預防性治理領域倡導法治,推進制度建設,以期實現(xiàn)腐敗預防領域具體法治實踐。因此法治反腐的實質是國家基于宏觀法治建設現(xiàn)實和治理目標對腐敗犯罪的預防性治理。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是我國專門從事反腐敗和廉政法制理論研究的全國性法學學術團體,聚集了全國廉政法制領域的高端人才。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自成立以來,在黨和國家反腐倡廉職能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努力發(fā)揮全國反腐敗和廉政法制理論研究平臺和學術交流中心的作用,為推進廉政理論創(chuàng)新、廉政制度創(chuàng)新和實踐創(chuàng)新,服務于黨和國家的紀檢監(jiān)察工作,服務于反腐敗和廉政建設,服務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做出了積極貢獻。在研究會制度建設、組織建設、學術研究、廉政法學教育、法制宣傳等各個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績。央廣網(wǎng)11月22日消息(記者 孫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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