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開出32份“病歷本” 折射從政環境緊迫
2014-11-25 06:58:58?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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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發財本應兩道 “官商勾結”“小官巨腐”“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一些領導干部用手中權力為自己或為子女親屬采掘“金山銀山” 截至目前,發改委已經有11名干部被查處,這其中尤以煤炭司司長魏鵬遠家中的2億元現金強烈刺激著公眾的神經。權力與金錢一旦掛鉤,其腐敗程度令人瞠目結舌。四輪巡視過后,將有多少干部因“權錢”問題被查處尚不得而知,然而透過巡視“清單”,可以確定的是,一些地方政治生態亟須凈化,尤其是以權謀利、權錢交易的突出問題需大力整治。 巡視反饋表明,在一些地方政治生態中,以權謀利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不少領導干部“親力親為”,例如,有的領導干部“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如廣東、湖南、河南、四川、江蘇;有的領導干部則利用職權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等項目,僅從2014年第二輪巡視中的10個省區市中就有8個涉及土地和城建項目的以權謀私,便可看出這一腐敗問題的嚴重性和普遍性。另一方面,有的領導干部為子女親屬謀利,涉及這一問題的省份達到了10個,分別是上海、河北、黑龍江、新疆、山東、寧夏、廣西、江西、廣東、湖南,在32個被巡視單位中占比近1/3。 對于這種現象,辛鳴認為,“這種‘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問題之所以普遍產生,一方面有其歷史大環境的原因,一直以來,地方都是在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發展經濟的,領導干部難免會有這樣那樣插手工程項目等經濟發展的權力;另一方面也是這些年來干部權力不受制約,許多干部逐漸把權力變為謀利的工具,習慣于‘把權力變現’。” 此外,基層腐敗問題亦不容忽視。北京“小官巨腐”,廣西“基層干部‘蒼蠅式’腐敗”,海南“基層反腐敗斗爭形勢較嚴峻”,天津“農村基層腐敗不容輕視”,江蘇“基層權力尋租機會較多、空間較大”……多個地區存在小官貪腐、“蒼蠅式”腐敗問題,表明有些基層政治生態也不容樂觀。 “在基層,由于干部手中掌握的資源較多,而監管相對較弱,容易出現小官貪腐。”楊光斌說,“基層腐敗問題因直接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群眾感受更加深刻,必須高度重視基層腐敗治理。” 思想松一寸,行動散一尺 巡視“病歷本”顯示不少干部思想上出現了病變,導致行為“越線”,直至違紀違法 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嚴重的病變。“總開關”沒擰緊,各種跑冒滴漏就在所難免。 回顧巡視“清單”,干部思想滑坡、出軌越界的問題比比皆是——領導干部“作風腐化”“生活腐化、為情婦經商謀利提供方便”“腐敗干部普遍存在權色交易問題,生活腐化與經濟腐敗互為因果,如影隨形”“自由散漫甚至腐化墮落”。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巡視組對江蘇的反饋意見中指出了“能人腐敗”的問題。凡此種種,皆是思想觀念發生了扭曲,而干部的思想觀念又會與當地政治生態的風氣相互影響。 從一些被查處的腐敗案件中可以發現,不少干部走上歧途——有些干部有魄力有能力,確實在干事創業中付出了努力,取得了一些成就,然而在這一過程中,他們的思想逐漸發生變化,有些人認為自己勞苦功高,貪念漸生,追求奢靡享樂,對突破黨紀國法的紅線不以為然;有的干部則法紀意識淡漠,無視規矩,權力越大越發沒有戒懼之心。 “他們之所以闖過黨紀國法的紅線,從客觀上來講,一方面在干部監督管理方面存在制度漏洞,另一方面也存在制度執行不強不嚴的問題。”辛鳴說,“既要把權力真正關進籠子里、扎緊扎嚴,也要立好規矩,像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一樣,讓制度執行好,發揮好作用。在主觀上,還要加強對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自身拒腐防變的免疫力。” 專家表示,當前尤其需要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加強法治建設,逐步加強國法黨規對權力的監管約束,讓手握權力的干部用權行為更加透明,從而營造更加清朗的從政環境。本報記者趙 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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