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
2014-12-01 10:04:19?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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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層級政府特別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法律制度”。我們要準確把握這一決策部署的內涵,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面貫徹、有效落實,確保完成中央提出的目標任務。 充分認識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的重要意義 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市場經濟的本質是法治經濟,現代國家治理要求科學界定國家公共權力邊界,并實現國家公共權力的合理配置和規范運行。國家公共權力縱向配置就是事權劃分,它不僅包括國務院及對應的地方行政序列這一狹義政府間的職責劃分,還涉及黨務、法務、防務等廣義公共服務部門,是“大政府”的概念,是國家治理體系的核心構成要素。通過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加快形成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律保障的國家權力縱向配置體系與運行機制,是形成合理的行政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基本前提,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必然要求。 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依法治國的重點是依法治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環節。法治政府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各級政府自覺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職權法定,嚴格依法辦事,防止權力濫用。因此,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涵。只有在明確政府間事權基礎上實現政府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才能讓行政權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內運行,并以政府帶頭守法、嚴格執法引導督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活動。 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支撐。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財稅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之一,而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又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頭戲。事權劃分是現代財政制度有效運轉的基礎和支撐,是理順政府間財政關系的邏輯起點和前置條件。只有明確政府間事權劃分,才能相應界定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并合理選擇轉移支付方式,確定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程度,滿足各級政府履行事權的財力需求,實施相應的預算管理。因此,要實現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的目標,就必須既審慎穩妥又堅定果敢地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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