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烏魯木齊12月8日電 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于8日依法對烏魯木齊火車南站“4·30”暴恐襲擊案和公園北街“5·22”暴恐襲擊案宣判。 法院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爆炸罪,數罪并罰,判處“4·30”暴恐襲擊案被告人艾合麥提·熱西提、吐爾松·阿木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牙力坤·阿木提等3名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被告人伊斯瑪依力·玉蘇普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法院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爆炸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并罰,判處“5·22”暴恐襲擊案阿卜力孜·達伍提、努爾艾合麥提·阿卜力皮孜等6名被告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肉孜麥麥提·吾布力艾山等2名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木海買提·依比熱合木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阿布迪力米提·麥合木提等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0年2月至2014年4月間,艾合麥提·熱西提、吐爾松·阿木提等6名被告人及麥麥提阿卜杜拉·艾提(已爆炸身亡)、色地爾丁·沙吾提(已爆炸身亡)在境外恐怖組織“東伊運”成員伊斯瑪依力·玉蘇普(同名另一人、逃至境外)的策劃指揮下,多次聚集觀看收聽暴恐音視頻,逐漸產生恐怖主義思想,形成以艾合麥提·熱西提為首的恐怖組織,策劃非法出境,為實施恐怖襲擊盜竊爆炸物,制造爆炸裝置并試爆。被告人艾合麥提·熱西提按照伊斯瑪依力·玉蘇普的指使,組織、指揮麥麥提阿卜杜拉·艾提、色地爾丁·沙吾提多次踩點,精心策劃,于4月30日攜帶爆炸裝置在烏魯木齊火車南站實施暴恐襲擊,致3名無辜民眾死亡,數十人受傷。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2月起,被告人阿卜力孜·達伍提與熱伊木江·麥麥提(已爆炸身亡)、麥麥提·麥麥提敏(已爆炸身亡)、麥麥提敏·麥合木提(已爆炸身亡)、阿卜來提·阿卜杜喀迪爾(已爆炸身亡)等人觀看暴恐視頻,產生恐怖主義思想,形成以阿卜力孜·達伍提、努爾艾合買提·阿卜力皮孜為首的恐怖組織,購置制爆原料、制造爆炸裝置并試爆,購買車輛等犯罪工具,策劃恐怖襲擊。經多次踩點后,5月22日,熱伊木江·麥麥提等4名暴恐分子攜帶爆炸裝置,駕駛車輛在烏魯木齊市公園北街實施暴恐襲擊,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法院依據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鑒定意見、現場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等證據,對兩案依法作出判決。兩案審理過程中,法院使用被告人本民族語言文字訴訟,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各項訴訟權利。被告人親屬及各界民眾旁聽了庭審。(完)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