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藥品一樣監管轉基因食品” 農業科學院專家宋敏表示,對于轉基因食品安全,目前的問題是研發單位和生產者承擔的責任過低 12月5日,農業部披露轉基因發展路線,轉基因將按照非食用、間接食用、食用的步驟穩步推進。 近日,國家種業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主任,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敏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轉基因作為一項先進的技術,是必須要促進其發展的;但是產業化運用不僅要考慮技術性,還要有安全性和經濟性。宋敏認為,轉基因食品應像藥品一樣安全評價和監管。 2004年,宋敏辭去日本九州大學農學研究院副教授一職,作為中國農科院從國外引進的二級杰出人才,在中國農科院從事農業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研究工作10年。歸國后,宋敏主持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專題”、農業部“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等多個項目。 轉基因存在風險但不等于危害 “拔顆牙醫生都會給你講一大堆風險。但風險不等于危害,不能說有風險就不能用它。” 新京報:目前,輿論對轉基因食品的爭論很大,你怎么看待這種爭論? 宋敏:轉基因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技術還是必須的,如果不能把握技術發展的前沿,將來肯定會落后和付出代價,不能說有風險就完全拋棄了。關鍵是要在規避風險的情況下去利用,要建立一套可靠的規避風險的機制。 治病的藥品大多也有副作用,拔顆牙醫生都會給你講一大堆風險。但風險不等于危害,不能說有風險就不能用它。 新京報:你支持推廣轉基因食品? 宋敏:有風險可以用,但問題是怎么用。我認為一定要建立一套可靠的安全評價機制和監管體系。 中國和其他國家一樣也采取了由政府主管機構負責對轉基因產品進行安全評價審批的過程管理模式。這種管理模式基本出發點是認為生物技術具有潛在風險(有風險推定),因此與轉基因生物技術相關的各階段活動都要進行安全性評價并接受嚴格管理。 轉基因安全評價實際上都是個案,針對每個轉基因產品要一個一個評價,而不是就整個轉基因產品說它安全還是不安全。 應加大研發和生產者的安全責任 “政府的責任多了生產者的責任就少,結果就給一些不負責任的生產者保留了生存空間。” 新京報:對于轉基因食品安全,中國現在有沒有建立一套嚴格的評價體系? 宋敏:中國也借鑒歐美等發達國家建立一整套轉基因安全評價和監管體系。我覺得有一個問題是,要慢慢加大轉基因的研發和生產者的責任,就是誰來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承擔責任。 把安全責任歸結到轉基因生產和研發單位,政府只是做中間監管,既代表生產者的利益,又代表消費者的利益。 要不然,就可能出現生產者和研發者只片面追求產業化帶來的利益,一旦出現問題后都有政府兜底的局面。這種責任與利益的不對等也是導致國內轉基因產業化中出現的監管難的根本原因。 像現在一個醫藥公司生產一種藥品,它要進行一系列的安全實驗,這些實驗企業要承擔費用,去找評價機構來評價它。一旦出了安全事故,主管部門有權責令生產企業向消費者賠償,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責任。轉基因食品也應該采取這樣一種安全評價和監管模式。 新京報:你覺得中國目前規避風險的機制運行怎樣? 宋敏:整個制度,包括安全評價體系應該都是和國際接軌的。 國外的責任主體是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據調查,國外搞一個轉基因植物品種,大概是花1.3億美元。其中,申請安全證書、安全評價的費用大概是3500萬美元。也就是說在整個研發成本中大概30%是用來做安全評價論證的,這個費用由研發單位和企業來承擔。將來進入市場后出現問題,生產企業是要承擔責任的。這樣一來,研發單位和生產企業就自然不會將自己都覺得沒有把握的技術成果和產品推向市場。 中國現在的問題是研發單位和生產者承擔的責任過低。生產單位往往只看到產業化可能帶來的收益,沒有考慮風險成本。 新京報:那你覺得政府目前是承擔一個什么角色? 宋敏:從政府的角度來說,應該是處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中間的裁判地位,而不是風險責任的直接承擔者。政府的責任多了生產者的責任就少,結果就給一些不負責任的生產者保留了生存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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