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何欣)年逾六旬的何先生患有心臟病,他不去醫(yī)院治療,反而前往李某在家開設(shè)的“佛教道場”斷食誦經(jīng)治病,在斷食4天后死亡。何先生的家人隨即將李某起訴至法院索賠,日前,房山法院判決李某賠償何先生家人各項損失共計27萬余元。 今年3月,何先生被確診為心臟病,他沒有聽醫(yī)生的話入院治療,而是聽信同村村民的介紹,認為李某在家開佛教道場能夠治療各種疾病。5月份,何先生在妻子高女士的陪同下,一起去李某家里“治病”。在聽說何先生的病情后,李某當(dāng)場表示:“病可以治好,但得斷食誦經(jīng)。”在丈夫的一再堅持下,高女士只得將何先生留在了李某家的“道場”。然而僅僅4天后,高女士便接到李某打來的電話,稱何先生已經(jīng)“不行了”。料理完何先生的后事,家人將李某起訴至法院索賠。 昨天上午,高某和代理律師作為原告出庭,而被告李某的兒子作為代理人替父親出庭應(yīng)訴。李某的兒子承認自己家中確實開設(shè)有佛教道場,也有居士在那里“斷食誦經(jīng)”,但其否認父親非法留治病人,聲稱“居士們都是自愿來的”。李某的兒子表示,自己的父親既不是醫(yī)生,家里的道場也不是醫(yī)院,父親只是對身患絕癥前來誦經(jīng)的人免費提供食宿。 庭審中,法官當(dāng)庭宣讀了警方的訊問筆錄,李某在此前民警的訊問筆錄中也表示,其要求每位來道場“斷食誦經(jīng)”的人立下遺囑,以此來告訴他們“斷食誦經(jīng)有危險,不保證好,如果出了事兒自行負責(zé)”。 另一位曾在該道場進行“斷食誦經(jīng)”的人曾告訴民警,在何先生之前,還有兩人在被告李某的道場里去世,然而,這兩個去世的人的家屬都沒有報警。“他們是來這里‘往生’的,而所謂‘往生’就是在這里‘死’。”此人稱。 李某的兒子也表示,老人“斷食誦經(jīng)”是自愿行為,且出示了老人所寫遺囑,稱自己“看開生死”,生死與被告無關(guān)。 房山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對何先生的死亡承擔(dān)60%的責(zé)任,何某自身也需要承擔(dān)40%的責(zé)任,最終判處被告賠償何先生家人共計27萬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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