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在凌晨拉客時,見到一女乘客醉酒不省人事便起了色心,三番兩次對其動手,后還放倒座位欲與其強行發生性關系,但因腿抽筋未能得手,女乘客驚醒后反抗報警求助獲救。昨日記者從廈門市思明法院獲悉,該的哥因犯強奸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今年3月8日,小花(化名)和朋友在禾祥東路一家KTV聚會,喝了不少酒的小花暈暈乎乎,聚會結束時,小花獨自在路邊打車。當天凌晨3點25分許,小花上了廈門海峽出租車公司陳某駕駛的出租車,準備回東浦路的家中。 正當出租車行駛至小區門口時,陳某見坐在副駕駛座的小花酒醉不省人事,遂伸手撫摸她的胸部,見小花沒有反抗,陳某越加大膽,又下車繞到副駕駛座繼續摸弄小花胸部。之后,陳某將出租車行駛至東坪花園門口偏僻處,下車進入副駕駛座并放倒座位,繼續對小花進行猥褻行為,并欲與小花發生性關系,但因其腿抽筋掉到車外而未能得逞。其間,小花醒來反抗并求助朋友報警。 自知犯了大錯的陳某并沒有逃離現場,其在現場等候警方處理,并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經過相關證據認定,廈門思明法院審理認為,陳某違背婦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無力反抗之機,欲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最終,廈門思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因犯強奸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東南快報 記者金川通訊員楊長平) |
相關閱讀:
- [ 12-23]出租車司機見女乘客醉酒欲性侵 因腿抽筋未得手
- [ 12-23]出租車疑裝"跑得快" 火車站到群眾路竟要165元
- [ 12-23][投訴]南平建陽出租車行業混亂市民望治理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