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強力治裸官邁上法治軌道 完成副處以上清理
2014-12-23 16:47:30?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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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組部負責人就加強“裸官”管理監督工作公開表示,2014年,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進一步加強“裸官”管理監督,基本完成了對副處級以上“裸官”的清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國共有3200余名副處級以上干部報告了配偶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情況,對近千名在限入性崗位任職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棄移居的領導干部,全部進行了崗位調整。 受訪專家表示,2014年開始的強力“治裸”行動背后的意義在于,建立一個良好的政治權力生態。 部分貪污受賄案涉及“裸官” 廣東省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是典型的“裸官”巨貪,涉案金額達1.7億元。吳湛輝瞞報妻女移居香港的事實,違規長期持有因公往返港澳通行證,多次私自出入境。吳湛輝之所以被查,也是因為被人舉報是“裸官”。 吳湛輝一案暴露出來的“裸官”監管薄弱、制度執行不到位、“一把手”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制約等深層問題,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普遍性。 我國最早出現“裸官”一詞是在2008年,對“裸官”的監管規定也早在十七大后就陸續出臺,而對于“裸官”的明確界定則是在2010年。 當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指出,“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 對于“裸官”的重新定義,則是在2014年2月。經黨中央同意,中組部印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規定,所謂“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移居國(境)外”,是指獲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與2010版“裸官”定義最大的區別是,辦法對“裸官”限入性崗位作出明確規定,主要包括:黨政機關的領導成員崗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崗位以及涉及軍事、外交、國家安全、機要等5類重要崗位。 這意味著想當官就不能“裸”,想“裸”就要退出政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認為,這是中央首次明確表明對“裸官”的態度。 中組部負責人表示,“裸官”現象的出現,原因是復雜的,社會對此反映比較強烈?!奥愎佟辈⒉欢际秦澒?,但從近些年查辦的一些腐敗案件看,確有一些腐敗分子本身就是“裸官”。他們第一步先是通過各種渠道把配偶、子女移居到國(境)外,自己在國內“裸身做官”,搞貪污腐敗,伺機向國(境)外轉移贓款,一有風吹草動就擇機潛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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