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30日針對前大韓航空公司副社長趙顯娥和大韓航空常務呂某簽發了逮捕證。法院表示,已有證據證明趙顯娥有犯罪嫌疑,案情比較嚴重,且她從事發當時起試圖隱蔽事實,因此有逮捕必要。兩人將被送進首爾南部拘留所。 據報道,當地時間本月5日,前大韓航空副社長趙顯娥乘坐從紐約肯尼迪機場飛往仁川的KE086次班機,在飛機駛向跑道還未起飛時,趙顯娥認為空乘人員發放堅果時沒有按規程服務,要求機長將飛機重新開回登機口,并讓乘務長下飛機。 報道稱,韓國檢方對趙顯娥適用了四項嫌疑,包括涉嫌改變飛機航道違反《航空保安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暴力妨礙飛機安全飛行、強迫他人和妨礙工作等。呂某則涉嫌事發后指示下屬職員刪除報告記錄等,試圖隱蔽事實,且與國土交通部調查員金某多次聯系,并將從金某處獲得的國土部調查內容匯報給趙顯娥,還恐嚇乘務長。 韓國檢方在當天進行的審查逮捕過程中強調,趙顯娥從呂某處就國土交通部的調查情況多次聽取匯報,而有多個證據證明趙顯娥事實上對呂某與國土部調查員金某接觸一事采取默認態度,據此判斷,趙顯娥有毀滅證據的可能性,因此有必要逮捕趙顯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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