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徒游戲,其社會土壤是什么 這一幕幕讓人啼笑皆非,同時又讓人深惡痛絕的“斗酒秀”,引來輿論一片批評。“我不知道這是要作死還是腦袋進水了,這是在用生命喝酒啊。”看完這系列視屏的小劉對記者說。有網友說:“愚蠢之極,在一群酒肉朋友的叫囂中,為了所謂的面子而逞能,可悲啊。” 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侯醫生告訴記者:“盡管不同體質的人,酒量不一樣,但對正常人來說,純乙醇致死的量是250毫升到500毫升左右。一次飲35度及以上度數的白酒一斤,對身體傷害就非常大,相當危險了;直接飲酒兩三斤,則可能直接導致胃灼傷、出血,甚至猝死。”她對網上能喝六七斤白酒的“酒神”持懷疑態度。 當然,后來有媒體曝出,部分拼酒視頻實為地方酒商策劃炒作。然而,“真實也好,炒作也罷,這種在飲酒上斗狠、逞能行為是典型的酒徒文化,切不能等同于傳統的酒文化。”從事紅酒生意同時也是酒文化研究者的管先生表示。他說:“中國酒文化,歷史源遠流長,酒中有精神,酒中有內涵。古有‘李白斗酒詩百篇’,這是酒中出詩,但像這樣為了純粹比酒量大小而斗酒,實在是酒徒之舉,無知而且可笑。” 有時評人表示,中國的酒文化從未如此蠻荒無知。 然而,其背后的社會土壤又是什么?為什么這么多人竟然爭相參與? 北京大學社會心理學博士王芳說,酒作為一種特殊的飲品,歷來在社會生活中被賦予了很多符號化的意義。首先,在我們傳統的文化里,酒首先是和男性氣質聯系在一起的,“善飲”、“豪飲”更是歷來男性特征與男子漢氣概的表征。同時,在她看來,喝酒作為社交中的一種交際工具,加之傳統民間嗜酒陋習,酒量的大小被認為是一種能力大小的體現。“我們常常會聽到身邊有人很艷羨地夸贊某某真能喝。”而當下,隨著社會流動的加劇和人際互動的頻繁,喝酒作為社交工具被賦予太多功利性意涵。 而在首都師范大學從事媒體研究的蔣建華教授則強調,網絡媒體和社交平臺的便捷性,以及網絡傳播自身特點和傳播效應為短期內“隔空拼酒”的實現提供了可能。 同時,記者注意到,這次網絡斗酒的一個很重要特點就是,斗酒者出于對地域的狹隘認同,也是促成這次網絡斗酒短期發酵的重要因素。多個視屏中均出現捍衛自己故鄉“尊嚴”的話語。 是心態扭曲,還是價值荒蕪 無論如何應該看到,此次網絡斗酒事件,反映出的社會存在的一種浮躁與喧囂的心態,以及折射出部分社會成員精神生活的荒蕪。網絡斗酒,如此無聊與如此喧囂,其背后是多少人的病態心理。 社會心理學家周曉虹看來,隨著社會變遷,各種不正常社會心理逐漸增多,特別是2008年以來,社會心理學家意識到中國社會心理開始出現消極的心態,比如浮躁、喧囂、忽悠、炒作、炫富、暴力、冷漠。 而“網絡斗酒”恰是這一社會過程中不正常心態的具體表征。 南開大學文學院教授周志強指出,失范社會,一種狀態體現為價值的冷漠,“人們陷入的狀況正是既沒有可值得珍視的價值,也沒有什么價值可以被威脅”。 人們只追求感官上的刺激,而無視心靈和精神上的荒蕪。 無論如何,如此“拼酒”于人于己,百害而無一利,是十足的愚蠢的做法。那些網上拼酒的人固然應該被叫停,同時,那些在酒桌旁煽風點火,吶喊叫囂的人同樣在拼酒鬧劇中應該被批評。 《民法通則》規定公民由于過錯侵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律師提醒,酒場勸酒,若出現事故,甚至人身安全問題,飲酒者雖承擔主要責任,但勸酒者亦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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