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韶關1月15日電 (李凌 汪次安 李平)廣東清遠一男子販毒被母親獲悉,其母苦口婆心勸子投案自首,并親自撥打報警電話,代兒投案。韶關市乳源縣法院15日通報,一審認定被告人朱方仁是主動投案自首,以販賣毒品罪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據乳源縣法院介紹,被告人朱方仁是廣東省清遠市人,1990年7月出生。2014年7月2日晚,朱方仁在韶關市乳源縣乳城鎮某酒店門口以200元的價格出賣2包氯胺酮(俗稱“K粉”)給羅某。次日,又在乳源縣乳城鎮某快餐店門口以每包200元的價格出賣3包“K粉”給一男子。 當晚,該男子在乳城鎮某網吧將從朱方仁處購得的“K粉”轉賣給他人時被民警抓獲。朱方仁得知該男子東窗事發后逃回清遠市的家中,但仍惶惶不可終日,引起母親的懷疑。 在母親的一再追問下,朱方仁只得將自己販賣毒品之事全盤托出。朱母獲悉真相后,傷心之余,苦口婆心勸子回頭。隨后,朱母親自撥打了公安派出所的電話報警,并與朱方仁在家等待公安機關來處理。 乳源縣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朱方仁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把禁止流通的毒品氯胺酮進行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鑒于其犯罪后聽其母親規勸,決定投案自首,并由其母親代為報警,在家中等待,是自動投案,且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依法應從輕判處。據此,該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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