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1月21日電 (張志清 程行 劉賢)自從“醉駕入刑”之后,“喝酒莫開車,開車莫喝酒”成了越來越多有車一族的共識。但仍然有一部分人抱著僥幸心理,無視法律規定,在道路上酒后駕駛。于是一幕幕因醉酒駕駛而鋃鐺入獄的悲喜劇不斷上演。記者21日從重慶大足區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結了一起讓人啼笑皆非的醉駕案。 女駕駛員深夜停車遇陌生男 受驚嚇求助 2013年12月22日22時許,重慶大足的李女士加班后開轎車回到自家樓下,將車停在海棠路的某停車位后,準備下車回家。這時,她看見一輛無牌轎車停在了她車前面不遠處,車上一男青年駕駛員一會上車,一會下車。 該男子在深夜異常的行為,加上該轎車沒有牌照,讓李女士心生警惕。她沒有急于下車,而是馬上給她老公打電話,讓老公來接她。 打完電話,李女士將車再次發動,在車里等老公。此時,那位青年男子正面走過來和她吵了起來。在爭吵過程中,李女士的老公趕到,立即報了警。 陌生男子想指揮他人停車 警察趕到查處醉駕 接警后,重慶大足區公安局的交警同志趕到現場,詢問雙方后發現原來是場誤會。 據醉酒的王某交待,當晚20時許,他同幾個朋友在一餐館吃飯。期間王某喝了一兩左右白酒。22時許,王某吃完飯駕駛一輛轎車(有臨時牌照)由北環二路沿海棠路往北環路行駛,當行駛至海棠路段時,王某將車停下準備解手。 這時,一輛轎車開過來,在離王某駕駛轎車不遠處停下,在公路邊停車位處倒了幾下都沒有倒好。 王某發現該車是一位女駕駛員,幾次倒車都沒有成功。于是王某下車朝紅色轎車走去,準備上前去指揮紅色轎車的女駕駛員停車。由于他當時喝醉了,女駕駛員以為他要干什么,雙方因言語不和吵了起來。 男子被判拘役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年關將近勿酒駕 化解誤會后,民警遂將涉嫌酒后駕駛的王某帶至醫院抽血鑒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3.9MG/100ML。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被告人犯罪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法院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17500元。判決后,被告人不服上訴至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中院二審維持原判,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廣大司機朋友,臨近年關,走親訪友朋友聚會,應酬多了,千萬不要酒后駕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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