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省長下發糧食安全“軍令狀” 加強安全管控
2015-01-23 20:34:3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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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國對省長下發糧食安全“軍令狀” 中新社北京1月23日電 (記者 龐無忌)中國對糧食安全的管控進一步加強。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將各地的省長(市長、主席)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的責任具體到糧食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 糧食安全是實現一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中國領導人曾多次強調:“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們的飯碗應該主要裝中國糧”。 雖然“省長負責‘米袋子’,市長負責‘菜籃子’”的說法早已有之,但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指出,此次的新政策是國務院首次以專門文件明確各省級人民政府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的事權與責任,而且強化了考核與問責。 北京農林科學院玉米研究中心主任趙九然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糧食安全是一個永恒的主題。以往雖然中國也提到省長負責“米袋子”,但更為注重糧食數量安全,而這次官方從八個方面細化了省長在糧食安全方面的責任,包括產前、產中、產后等各個領域,內容更為全面。 新政規定,省長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承擔的責任包括:穩定發展糧食生產;落實和完善糧食扶持政策;管好地方糧食儲備;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完善區域糧食市場調控機制;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大力推進節糧減損等八領域。 經過糧食“十一連增”,趙九然表示,目前中國的糧食數量實際上已經可以基本滿足需要,但種糧效益以及國際競爭力有待提高,而且在糧食生產中的資源過度消耗問題值得重視。“如何節水、節肥、節地,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問題需要解決”。此番官方提出的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已將過去較為弱化的流通、儲藏以及節糧等問題均列入省長的責任之中予以保障。 有專家認為,這一政策主要針對“責任不匹配”的問題發力。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周立告訴中新社記者,中國的糧食安全一直被認為是“國家的安全”,于是在各地看來,這并不等同于“我的安全”。這種責任的不匹配導致即便國家反復強調糧食安全極為重要,但在落實的過程中,一些地方仍然認為這不是自己的責任,并不積極。 “其中的現實問題在于種糧不賺錢”,周立指出,許多地方每年每畝農地的收益僅630元(人民幣,下同)左右,而種糧的土地收益更低至每畝200-300元,農民沒有種糧的積極性。但土地的增值收益卻是耕種的幾十、上千倍。因此,一些地方更愿意將農地征收,轉為城市建設用地。這也導致中國很多地方農地撂荒、種糧土地轉為種植非糧作物或者變為非農土地的現象十分普遍。 針對上述問題,新政將責任下移,對于保護糧食安全有重要意義。“國家給了責任狀,各省必須完成,而且可能還會在后續操作中,進一步將相應的責任下移到市(縣)一級政府”,周立說。 此番出臺的新政策明確要求建立監督考核機制,強化對各地落實糧食安全責任的考核、追責和問責制度。 新政指出,有關部門將定期組織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揚,對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追究責任,重大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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