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明節前夕,男子李某伙同他人深夜潛入某公墓,盜取兩個骨灰盒后,以將此事通知家屬相要挾,向公墓管理方索要20萬元。公墓方面報警后,李某被抓獲。而民警也在公墓附近的下水井內找到被盜的骨灰盒。日前,李某因敲詐勒索罪被石景山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骨灰盒被盜 公墓被敲詐 2014年3月27日早上6點左右,石景山區某公墓的工作人員劉先生在墓園內例行巡視時,發現有4個墓穴被撬。其中有兩個墓內的骨灰盒被盜,另有兩個墓雖然有被撬動的痕跡,但骨灰盒沒丟。一個墓穴蓋子被人用圓珠筆寫上幾個字:“準備20萬等電話”。墓地方面趕緊報警。 4月1日下午4點左右,墓地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接到了一名東北口音的男子打來的電話,對方聲稱要找經理,并詢問工作人員“東西還要不要”。男子張嘴要價20萬元,工作人員表示金額過大要請示領導。當天晚上,男子又多次來電,經過一番“協商”,男子最終提出“最少要5萬元,不給錢就通知死者家屬”,并提供了一個銀行賬戶。 整個通話過程均被工作人員用手機進行了錄音。第二天,該男子又多次致電公墓催著要錢。 偷證件開戶 男子落法網 民警隨即根據銀行賬戶的線索找到了開戶人陸某,而這名建筑工地的工人稱3月29日,其下班回到宿舍時發現身份證被偷。根據這條線索順藤摸瓜,民警于4月3日,在北京火車站附近一個小旅館內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當時他身上還裝著當天下午去哈爾濱的火車票。 李某,1975年生人。2005年4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07年9月因冒用他人身份證被行政拘留5天;2008年7月因盜竊被行政拘留14日。 北京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的鑒定書顯示,墓地內“準備20萬等電話”的字樣,為李某所留。此外,公安部出具的物證鑒定書證實,墓地工作人員用手機錄下的敲詐電話中的說話人也是李某。 盡管有證據,但李某到案后堅稱,自己是當年3月認識了一名叫“李飛”的男子,對方稱從公墓偷了兩個骨灰盒,讓其跟著一起找公墓要錢。自己這才幫著偷了個身份證辦了張銀行卡,并按“李飛”的要求給墓地打電話要錢。 構成敲詐勒索罪 被判一年八個月 石景山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其曾因犯罪被刑事處罰,仍不思悔改,故對其酌情從重處罰。但其實施犯罪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記者同時了解到,事發20天后,4月21日22時許,民警在公墓附近的下水井內發現了被盜的2個骨灰盒。 晨報記者 何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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