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1》2015年1月27日完成臺本——監獄管理,不能僅僅一事一議! (節目導視) 解說: 訥河監獄囚犯手機從何而來? 調查組組長 伊建民: 由我們的一名監獄民警李海軍,將這個塑料袋取出送入監內。 解說: 訥河監獄重要環節到底有沒有視頻監控? 組織宣傳科科長梁啟文: 現在監控視頻硬盤已經被調查組帶走。 解說: 喝酒、賭博、打游戲創收、囚犯自殺,這個監獄到底是一個怎樣的生態? 伊建民: 訥河監獄在以前曾經有過干警違紀和獄內案件發生的情況。 解說: 今天,黑龍江訥河監服刑人員涉嫌詐騙案調查結果出爐。 《新聞1+1》今日關注:監獄管理,不能僅僅一事一議!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從上周開始,黑龍江的訥河監獄應該說就一直身處在輿論的漩渦之中,那么先是曝出在這里面服型的囚犯有手機,而且利用手機進行詐騙,還與多名女姓在監獄里面進行約見,甚至有報道說還與她們發生了性關系,那么在此事已經被曝出一周之后,當地的聯合調查組今天也給出了一份調查結果,那么這個調查結果對于各方所質疑的種種的問題也有了回應,那么今天我們也會邀請相關的專家一一進行解析,首先我們還是回顧一下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解說: 黑龍江在押犯用微信詐騙多名女性,脅迫警察妻子入獄發生關系,網聊發展情人,民警幫助編短信發給受害人。在過去的這一個星期,黑龍江訥河監獄服型人員王東使用手機涉嫌詐騙的新聞,被媒體轉換成一個個吸引眼球的標題。 而在越來越多的關注下,由黑龍江省多部門組成的調查組也對事件進行了調查。 黑龍江省司法廳紀委副書記聯合調查組組長 伊建民: 專案組成立應該是在媒體報道之初,應該說我們得到這個消息之后,就迅速成了專案組進入訥河監獄,進行辦案取證。而且我們把我們調查的過程,置于社會監督之中,同時我們也向其他司法部門進行查證,讓他們也來對我們監督。 解說: 事實上,王東事件早在去年11月就已經有了一個調查結果,根據2014年11月28日,齊齊哈爾市齊嫩地區人民檢察院糾正、監管違法檢查建議書中披露的信息,王東案已被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而訥河監獄也對相關民警和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但是這樣的處理卻并沒有得到公眾的認可,囚犯為什么會有手機?監獄里信號為什么沒有屏蔽?還有王東到底有沒有和受害人在監獄里發生性關系?一系列的問號從事件開始就一直縈繞但始終沒有得到解答,今天,根據最新的調查,黑龍江省訥河監獄的監獄長、政委等14人都相繼受到處罰,而調查組組長也就公眾關心的疑問進行了一一解答。 主持人: 人們從事發之后的媒體報道中知道這個王東這個囚犯是在一次會見中,從他的這個來看他的手里面,把手機拿到了監獄里面去。那么人們就想知道,在正常的情況下,一次會見應該走的是一個什么樣的程序?我們先來看一段視頻。 訥河監獄看守大隊副大隊長王玉波: 正常犯人家屬來會見,從這個門進來之后,到我們這個窗口,這個窗口辦理一個會見手續,我們的工作人員對他的前來會見帶的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審核,合格后通知罪犯所在的分監區,分監區派民警帶來到咱們這個窗口所示的位置進行一對一的監聽。監聽完之后會見結束,把監聽的記錄簽好,按照共餐的管理規定逐層進行審批,進行審批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完了犯人家屬拿著這個共餐通知單到這,后來由我們的工作人員。 犯人家屬進來了嗎,進來由我們工作人員跟他宣讀共餐的章程,同時把相關的物品收上來,包括手機、現金等危險品收上來,統一鎖在這柜里。罪犯家屬從這個門進來,然后犯人合餐在外面,也是由干警帶進來。在吃飯的時候我們民警也是監聽的,在現場進行監聽、監視。 記者: 這個過程中,能監視他給不給這個犯人提供什么東西?什么物品什么的? 王玉波: 這個不可能,不能。 記者: 再有就是在那個監控什么的,都是實時的嗎? 王玉波: 這個監控設施都是正常運轉的。 主持人: 既然規定的程序是如此的嚴格,那為什么囚犯王東能夠在那天接受到從外面帶進來的手機呢?我們繼續往下看。 伊建民: 這三部手機都是由網上所傳的化名為李某的這名女性給帶入的,這名女性到訥河監獄與王東進行會見共餐的時候,趁民警不備從桌子底下將一部手機遞給了王東。 另外兩部手機是這名女性,用塑料袋封好放到了監獄門前不遠處的一個叫孔德林(音)開的菜店里,在這個蔬菜店,孔德林將這個塑料袋收下,之后由我們的一名監獄民警李海軍將這個塑料袋取出,送入監內。當時給了五監區的服刑人員叫張其(音),由張其將這部手機給了王東。 王東這名罪犯在這個洗衣車間負責纏線圈這么一個勞動,纏線圈是一個板面,板面上有線圈桌,而且應該有線圈的線,在纏線圈的過程當中,這個案板地下就有這個電源線的插頭。他就利用這個電源線的插頭,躲在了案板底下,為手機充電。 主持人: 好,調查組的組長給我們解釋了,這個后來這個女性是怎么把三部手機從外面帶到監獄里面去給的王東。但是人們更關心的是,在此之前王東在監獄里面,就已經擁有了兩部手機。我們可以看一下,媒體的報道我們知道在2013年1月和2014年4月的時候,王東就從已經出監的犯人張某和孟某手中得到了兩部手機,而恰恰是利用了2014年4月他得到的這部手機才跟這些女性建立了這種聯系,后來才有了讓她們給他帶去手機這一系列的事情。 好了,為什么會在監管嚴格的監獄里面,本應該根本就不可能出現手機的使用這樣的事情?為什么會出現?接下去我們連線一位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程雷副教授,程教授您看,我們剛才看的是這個在2013年、2014年,前面的犯人他出去了,然后把手機留下來了。換句話說,就是在2013年1月他能得到,也就是說在2012年這犯人就在使用手機了,那為什么在一個監獄里面,會如此長時間的有犯人在使用手機,而監管方卻沒有發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雷: 我想這個手機的問題就像您所談的一樣,我們現在看到這個事件里面手機是長期不被監管的情況下在使用,這個嚴重違反了我們的監獄管理的規定。因為按照監獄的管理規定來講的話,他有通信權,但是他不能持有手機,手機是一個違禁的物品,是不能夠在監獄里邊使用的。 主持人: 好,那么接下去我們繼續關注一下這個信號的問題,因為這個調查組的報告里面也回應了外界關于這個,到底屏蔽這個問題是怎么處理的?我們繼續往下聽。 伊建民: 我們的的確確應該有手機屏蔽器,而且訥河監獄也于2006年安裝了手機屏蔽器,但是這個手機屏蔽器,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信號不如原來信號強了,而且存在一些死角、死面。恰逢訥河監獄準備要搬遷,這樣一來,在這個手機屏蔽器的維護上和升級上存在了一些問題。 主持人: 好,我們再來看這個調查組組長的解釋,關于屏蔽器,有屏蔽器2006年就安了,但是由于年久失修,可能有些信號已經弱下了,因此有一些死角,另外恐怕還有一些搬家的問題,也會出現管理上的一些問題。那么就這些解釋,我不知道程教授您怎么看? 程雷: 我覺得這個手機屏蔽器的問題,不是我們要探討問題的一個核心問題,因為我前面談到了,手機是本身就不能夠進監區的,其實我走過很多管理比較規范的監獄。包括監獄民警自己的手機在入監區之前,都是要存放在監區外面的,我們這些研究人員進入之前也要存放在監區方面,所以事實上講有沒有信號屏蔽器其實不是問題的根本,里面原本就不應該有手機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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