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2014年6月,年僅10歲的江蘇徐州女孩小玲,突然從路邊跑出,拉住陌生路人喊“餓”,被好心的張女士救助之后,她又幾次三番到張女士的家中求助。直到一次,女孩哭訴說她被生父和鄰居性侵!如今孩子的父親和鄰居都已經被判刑,而生母卻對孩子不聞不問。今年1月7號,徐州市銅山區民政局根據小玲現狀,向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提起申請,要求撤銷受害女童父母的監護權,另行指定合適監護人。而這也是我國1月1號頒布實施《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來,全國首例申請撤銷監護權資格案件。今天上午九點三十分,徐州市的銅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今天這個案件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來自各媒體,當地人大、政協,社會愛心人士也陸陸續續來到法庭旁聽。小玲是一個命運多舛的女童,她的父親邵某是徐州市銅山區人,十年前入贅到河南一戶農家。一年多以后,他的老婆王某生下了小玲,但是二人的婚姻關系并沒有維系太長時間,據銅山公安機關調查發現,因邵某好吃懶做,妻子王某提出了離婚。在離婚時,邵某只有一個要求,就是帶走女兒小玲,當時小玲還不滿兩歲。但是,邵某把小玲帶回老家之后,并沒有把小玲放在心上,他打工賺的錢,基本上是自己喝酒、花銷,酒后還經常毆打小玲。為了生存,小玲在很小的時候,就四處去討飯吃。參與審理邵某性侵親生女案件的銅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張紅介紹,十歲的小玲為了填飽肚子經常出門求助,去年六月下旬的一天,小玲遇到了好心人張女士,張女士給了她一些很基本的救助。之后,小玲三番五次的去找張女士,在一次深談的過程中小玲說自己被生父性侵,張女士聽到這個消息之后立即帶著小玲去派出所報案。之后公安機關在調查當中也查實小玲遭受了生父的性侵。同時,鄰居家的一位老人也曾向小玲伸出黑手。去年十月份,小玲的生父邵某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他的鄰居也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自從小玲的生父入獄后,小玲就因為沒有了監護人,生活陷入了兩難境地。張女士有心收養小玲,但是小玲的監護權問題一直困擾著她。這期間公安機關也曾聯系過小玲的生母王某,可是據了解,自從小玲被帶到徐州之后,其生母王某就從來沒有來看望過她,公安機關就小玲的現實情況向王某介紹,王某的母親即小玲的姥姥則稱女兒已經重新組建了家庭,不會再過問小玲的任何事情。檢察機關認為按照當時的情形來看,小玲的生母王某已經構成了實質上的遺棄。由于擔心小玲會像之前發生在南京“餓死幼童”的事件一樣,從小玲生父邵某涉嫌犯罪被審查和起訴、審判階段開始,相關部門就開始醞釀撤銷小玲父母監護權資格的問題,但是由于當時沒有很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也就暫時擱置。 然而小玲是幸運的,2014年12月23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門聯合頒布了《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犯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該意見于今年1月1號起實施,依照此意見,銅山區民政局根據檢察機關的建議,向銅山區法院提起了撤銷女童父母邵某和王某監護人資格的意見,以及另行指定監護人的申請。今年1月7號,銅山區法院也是正式立案受理了此案,立案后,銅山區法院也是遠赴鎮江監獄與小玲的生父邵某進行會面,邵某表示,愿意放棄對女兒的監護權,出獄后也不會去打擾女兒的生活。目前為了不影響小玲的生活,檢察機關先聯系了專業人士對小玲進行心理輔導,然后又委托好心人張女士臨時照顧小玲,同時他們還聯系了一家民營教育機構讓小玲能夠學習。此外,還給小玲兩萬塊錢的救助金,用于日常生活。 通過救助,小玲生活各方面都有所好轉。在前些日子的采訪當中,記者發現小玲的個頭也長高了不少,臉色也紅潤了。好心人張女士夫婦雖然是普通家庭,但是他們是真的很疼愛小玲,把她當自己的親生女兒一樣。央廣網祝福小玲健康快樂的成長,擁有幸福的生活。 (記者 周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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