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如期啟動。在新的價格機制下,電網企業盈利模式由現行的“購銷差價”轉變為“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準許成本和收益由政府監管部門核定。 “新的輸配電價監管模式對電網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圳市供電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供電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適應改革要求,進一步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務品質和資產利用率,持續提升企業經營績效,“全方位轉型”。 盈利模式與電力銷售脫鉤 過去,人們常將電力系統稱為“電老虎”,電網系統獲取利潤的方式在民眾眼中則是一個神秘的“黑匣子”。 電力價格改革就是要改變電力系統長期以來調度與輸配電合二為一的現狀,還原電力資源的商品屬性,由市場決定其價格,即“放開兩頭,管住中間”。“而‘管住中間’就是把原來包含在銷售電價中,并沒有單獨定價、不透明的輸配電成本透明化。” 深圳供電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深圳市輸配電價的核價基礎為深圳供電局的輸配電資產和業務。輸配電價按照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確定。輸配電價總水平等于輸配電總準許收入除以總輸配電量。而輸配電價監管包括總收入監管與價格結構監管。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意義,首先在于改變了電網的盈利模式,從現行的“購銷差價”傳統的依賴電量增長,向提升成本控制和資產管理水平轉變,發展方式也將由量的增長轉為質的提升。 數據顯示,此次輸配電成本核算過程中,深圳電網2015年新增投資將降至38億元以下。“強化對投資和成本的約束,也要求我們更加注重精細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深圳供電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電網企業管理的重點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 同時,深圳作為全國第一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其意義還在于按國際通行的核價方法監管電網企業收入,標志著我國對電網企業監管方式的轉變。 有專家表示,改革試點也將為其他地區輸配電價改革積累經驗,推動我國實現輸配電價監管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也為電網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有效的商業模式和穩定的價格機制支持,促進電網企業不斷提高運營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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