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 5年間近1.3萬人獲刑 “采取偷盜、強搶、誘騙方式實施拐賣兒童犯罪的發案數量明顯下降,大部分被拐兒童系被親生父母出賣或遺棄,繼而被‘人販子’收買、販賣。”最高人民法院昨日通報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新聞發言人孫軍工透露出該類案件出現的新情況。 據介紹,2010年至2014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7719件,對12963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達56.59%。在嚴懲態勢下,此類犯罪案件數量自2012年起逐年下降。 典型案例 出賣三親生兒獲刑十年 “邢小強拐賣兒童案”格外引人關注,該男子因先后售賣三親生兒獲刑十年。2011年9月,邢小強的妻子陳某懷上一對雙胞胎,邢小強經他人介紹,約定孩子出生后,以2.5萬元的價格賣給婚后未生育的一對夫婦,得款2萬余元。2012年12月,陳某再次懷孕,邢小強還想將孩子賣掉,主動找人介紹,尋找買家。2013年1月,在妻子產下男嬰后,邢小強讓人將小孩抱走,得款1萬元。最終,被告人邢小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1萬元。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獲刑 2013年5月21日,被告人李俠趁左某某不注意,將其孫子陳某某(不滿2周歲)盜走,后冒充陳某某的母親,在網上發帖欲收取5萬元將陳某某“送養”。被告人孫澤偉看到消息后與李俠聯系,于2013年5月23日見面交易。經討價還價,孫澤偉付給李俠4萬元。 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俠有期徒刑十年;以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孫澤偉有期徒刑七個月。文/記者魏麗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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