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實施兩月 基層部門執法能力和動力尚有欠缺
2015-03-02 07:22:3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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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威信、沒動力、沒地位”,無力之傷亟須療愈 讓環保部門坐立不安的更是新環保法給他們定下“九宗罪”,如犯有這九種情況,則可能面臨引咎辭職的處罰。如,對環境違法行為包庇的,或者接到環境污染的舉報而沒有及時查處的,或者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而未公開的,都可能會影響自己的“烏紗帽”。 “可以說,這也是新環保法最嚴厲的方面?!眲洷硎荆拔宜私獾那闆r是,目前環保執法在老百姓中普遍缺乏威信。環境監察大隊目前普遍不作為,第一現場很難找到人,投訴之后他們不一定及時處理?!?/p> 業內人士指出,當前體制機制下,地方政府追求GDP的沖動仍然旺盛,新環保法能否起到相應的效果,關鍵還在于地方政府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取舍。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污防處負責人介紹,西部欠發達地區財政收入較低,小企業特別是資源型的企業稅收在當地財政收入中占據一定比例,對經濟發展貢獻較大,鑒于此,盡管一些企業工藝設備落后,但當地政府難下決心徹底關停排污小企業。 現實中,一些黨委一把手的干預常常讓環保監管掣肘重重。湖南省一市級環保局局長對記者說,之前一個污染企業讓他非常頭疼,市長有環保壓力,要求他限期關閉,但市委書記卻暗示他不要為難這家企業。 環保部門的執法能力也往往取決于自身執法意愿和地方政府的干預程度。多省區市基層環境執法人員表示,環保部門人事權在地方。有的地方環保局對開發區不敢查、對重點保護企業不敢查、領導不點頭不敢查,尤其是市、縣環境執法到位難度相當大。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企業的項目在逐步加強環保監管,但政府主導的項目往往以重點項目、加快推進、優化環境等名義,在環評等環保工作沒有做好的情況下上馬。 “很多基層局長訴苦,說基層環保局長責任天大,問責嚴厲,卻又處處掣肘,力不從心,猶如走鋼絲繩?!标悜疖姳硎荆鶎迎h保執法難問題必須直視,一些隱性的問題最終可能實實在在傷害到人們的生活環境。 此外,環保“全能型”小部門與“綜合型”大職責不對稱的局面,讓多名環保局長認為,盡管新環保法已實施,但仍需進一步厘清權利、責任,建立科學的環保監督體制。新環境保護法賦予環保部門對環境保護工作行使統一監督管理職能,但在實際工作中,環保部門僅在污染防治和執法監管這個單純層面上履行職能,很多涉及綜合性的重大經濟行為環保部門仍無權介入,致使一些宏觀性的環保管理措施很難得到落實。 與此同時,多頭監管與管理缺位、交叉重復與盲區并存。如鎮級污水處理場管網建設、運行管理都無人過問,發展和建設沒有規劃,環保部門雖然編制規劃,但得不到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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