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屢被詬病,航空服務行業仍是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 315前夕,《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由于缺少行之有效的法規和內部管理,無故取消乘客航班的現象頻頻發生;更為重要的是,乘客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后,不但得不到合理賠償,往往還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維權,多數乘客只能選擇“忍氣吞聲”。 東航提前多日通知航班被取消 在日本工作的張先生今年春節回老家西安過年,為了及時回日本上班,他提前購買了東方航空公司的機票。根據行程,2月23日,張先生會首先乘坐東航MU2159航班于14點從西安咸陽機場起飛,16點15分到達上海浦東機場,隨后于當天18點15分繼續轉乘東航MU291航班從上海浦東機場起飛,于21點10分到達日本中部國際空港。張先生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目前從西安飛日本名古屋的航線只有東航這條最為便捷,耗時也最短,所以早早預訂了2月23日的航班。 但就在出發前幾天,張先生突然收到東航通知,告知其MU2159航班被取消,建議張先生改乘坐當天19點從西安飛往上海的航班。張先生表示,由于要在當天乘坐MU291航班飛往日本,因此改換航班會導致無法按時返回日本。隨后,張先生詢問為何航班會被取消,但東航方面并未給出解釋。 張先生表示,在得知這一消息后,自己對航班被取消提出了質疑。由于收到東航通知時,離2月23日正式出發還有好幾天,因此不可能是因為天氣原因而取消航班,但東航卻沒有給出取消航班的具體原因。 之后,東航再次聯系張先生并給出了幾個候選方案:等待2月23日早上11點飛上海航班,看當日是否有退票;轉成2月23日當天8點航班,但需提前一天在機場附近住宿,費用自理;乘坐23日當日19點航班,在上海住宿,2月24日返回日本,上海住宿費用自理,退票、各項手續費需張先生承擔;乘坐2月23日11點航班頭等艙飛上海,差價由張先生承擔。 再三交涉后,東航為張先生改換了2月23日8點由西安飛往上海的航班。對于這一安排張先生并不滿意,他表示,如果是因為天氣、故障等原因,航班被取消可以接受,但東航始終沒有告知航班被取消的原因,也不考慮乘客可能遭受的損失,更未對因航班取消而對其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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