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推出萬億置換債券
2015-03-13 11:35:46??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林雯晶 陳暉 |
分享到:
|
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下達了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據審計,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存量債務中,2015年到期需償還18578億元。 “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是新預算法實施之前形成的,以一定規模的政府債券置換部分債務,是規范預算管理的有效途徑,有利于保障在建項目融資和資金鏈不斷裂,處理好化解債務與穩增長的關系,還有利于優化債務結構,降低利息負擔,緩解部分地方支出壓力,也為地方騰出一部分資金用于加大其他支出創造條件。”財政部有關負責人12日對記者說。 新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通過發行政府債券的方式。《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規定,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可以發行一定規模的地方政府債券置換。 財政部表示,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向地方下達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額度置換存量債務,置換范圍是2013年政府性債務審計確定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存量債務中2015年到期需要償還的部分。這部分債務已經審計確認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只是債務形式變化,不增加債務余額,因此,不會增加今年財政赤字。”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 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此次財政部下達地方存量債務1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允許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債務轉換成地方政府債券,由于政府債券利率一般較低,匡算地方政府一年可減少利息負擔400億-500億元,這既緩解了部分地方支出壓力,也為地方騰出一部分資金用于加大其他支出。 分地區的債券額度是如何分配的?財政部透露,主要是根據審計結果反映的各地2015年到期債務測算,以到期存量債務的一定比例分配。1萬億元的總債券額度占2015年到期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的53.8%。分地區的債券額度按照各地2015年到期債務和全國統一比例(53.8%)測算分配。 據財政部介紹,根據新預算法精神,置換債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自發自還,發行和償還主體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地方財政部門按照市場化原則組織債券發行工作,開展相關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財政部將印發地方政府債券有關管理辦法,加大對各地的指導力度,推動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順利開展。 同時,財政部明確,置換債券資金必須用于償還審計確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中2015年到期的債務本金,地方政府已經安排其他資金償還的,可以用于償還審計確定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其他債務本金;不得用于償還應由企事業單位等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
相關閱讀:
- [ 02-27]美媒:美國通脹數據推動通脹保值債券走高
- [ 01-23]歐洲央行推全面量化寬松 每月購買600億歐元債券
- [ 11-07]歐洲央行將開啟萬億歐元債券購買計劃
- [ 10-10]英國政府正式啟動首只人民幣主權債券發行程序
- [ 10-09]英國政府啟動人民幣主權債券發行程序
- [ 06-06]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試點 需填補監管空白
- [ 04-11]希臘總理稱債券發行表明了市場對希臘的信心
- [ 02-24]俄宣布推遲購買20億美元烏克蘭債券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