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人大立法工作五大重點:健全民主政治立法
2015-03-17 07:47:48??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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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聚焦】2015年人大立法工作五大重點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3月8日下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說,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出發,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科學確定立法項目。 張德江表示,今年將加強包括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民主政治,社會領域,文化、教育、生態領域,國家安全等五個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 在五個重點領域中,今年有哪些法律將會被修改?又會制定哪些新法?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陳惟杉丨綜合報道 重點1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 1. 修改證券法。現行證卷法自1999年起實施,之后共進行過4次修改。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尹中卿透露,此次將對證券法進行全面修訂,修訂草案新增了100多條內容,修改了100多條內容,刪除了20多條內容。2015年4月下旬的人大常委會將審議證券法修訂草案。 2. 修改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現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自1996年起實施。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修訂草案,目前該草案正式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草案中加入了多條金融、融資支持措施,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條款。 3. 修改種子法。現行種子法頒布實施于2000年,目前修訂草案已經完成,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4. 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現行農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起實施,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透露,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工作已經啟動。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益,是這次修改土地承包法的主要目的。 5. 修改廣告法。現行廣告法于1995年起實施,廣告法修訂草案已在2014年年底送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審。這份修訂草案在對煙草廣告的控制力度上被稱為“史上最嚴”。 重點2 健全民主政治立法 1. 修改選舉法。選舉法制定于1953年,之后經歷了1979年、1982年、1986年、2004年和2010年共5次修訂。 2. 修改地方組織法。地方組織法于1979年起實施,之后共經歷了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共4次修改。 3. 修改代表法。代表法于1992年起實施,此后在2010年進行修改。 4. 修改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于1999年起實施,并在2007年進行過一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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