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黨就新安保法框架達成共識 談自衛隊問題
2015-03-21 09:50:13??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雯晶 周艾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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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中新網3月21日電 據日媒報道,日本自民黨和公明黨20日圍繞新安保法召開了執政黨磋商會議,就行使集體自衛權以及擴大自衛隊活動范圍、使其能對美軍和他國軍隊進行后方支援等法制框架正式達成了協議。 盡管仍然未能明確海外派遣自衛隊時須獲得國會事先批準等遏制措施,但日本政府將正式著手制定相關法案。 日本執政黨力爭在5月中旬提交法案,使其在本屆國會期間獲得通過,不排除為此延長會期的可能性。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參院預算委員會上強調,“將會在今后的執政黨磋商中提出明確的遏制措施。” 規定自衛隊和美軍責任分擔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將于4月底修訂,法案內容將反映在其中,日本執政黨有意在全球范圍內加強日美合作。新防衛指針旨在實現日美兩國從平時到緊急事態的無縫對接合作。預計除了屬于灰色地帶事態的美國艦船防護外,還將通過修改《周邊事態法》廢除地理限制,把自衛隊可向戰斗中的美軍進行后方支援的范圍擴大至全球。 日本政府力爭擴大自衛隊活動的5個領域分別為:應對“灰色地帶事態”,修改《周邊事態法》,為向海外派遣自衛隊而制定永久性法律,修改《聯合國維和行動合作法》,行使集體自衛權。最終草案還提出了制定新安保法必須遵守的三項原則,即所謂“具備國際法的正當性”、“獲得國民理解、確保民主”和“保證自衛隊員安全”。 應日本公明黨要求,框架中寫入了在海外派遣自衛隊時需確保“國際法上的正當性”、“國會參與等民主管理”、“隊員安全”等3項方針。 另外,由日本政府提出的“存亡危機事態”和公明黨要求明確寫入的“行使武力新三項條件”的定位不明確,因此這些重要問題留待研究。 依照永久性法律的自衛隊派遣條件也僅表述為“以國會的事先批準為基本方針”,想要為例外留下余地的自民黨和不承認例外的公明黨之間未能統一分歧。這一問題將在4月中旬重啟的日本執政黨磋商中成為爭論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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