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的“審批掮客”——廣西發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腐敗案透視
2015-04-07 16:10:22??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靖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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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審批三四年的項目能一年拿到批文,被老板佩服得五體投地 記者調查了解到,廖小波的受賄多數與“審批尋租”相關。“一條高速公路項目獲得‘準生證’,要經過立項、可行性研究、環評等多個環節。其中涉及發改、交通、水利、環保等部門,要蓋幾十個公章。很多企業老板以金錢開路,找到廖小波要求幫助疏通關系。”梁毅說。 200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廳與馬來西亞MTD公司簽訂了陽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項目BOT投資合作框架協議。由于陽鹿高速公路項目審批手續繁多,需經過國家相關部委批復,馬來西亞MTD公司子公司廣西陽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請求廖小波幫助跑審批、協助征地拆遷等事宜。公司負責人楊旭多次給廖小波送款物共計483萬元人民幣、31萬美元、名表一塊,公司總經理黃吉港給廖小波送款物共計1040萬元。 2008年,廣西一家路橋工程公司打算申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等一級資質,因該資質升級需要經過國家相關部委批準,難度較大。為了順利升級,公司負責人找到廖小波,并送50萬元。2009年初,這家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順利升為一級。 廖小波稱,大的高速公路項目從啟動到竣工,需要審批的事項在部委方面有幾十項,在廣西區內有幾百項,其中最重要、最艱難的是發改委的項目核準批文。核準這個項目,需要10多個前置條件,每個前置條件都是一道行政審批。其中最主要的是交通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等部委的批文。國家發改委收到這些批文后,才啟動行政審批程序。 廖小波說,這些部門如果對接不好,就會耽誤時間,甚至無法通過審批。他通過跑關系,拿到陽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項目核準的批文僅用了一年時間,比同類項目快了兩三年時間。 “‘揮手彈指’間就能幫大忙。一些老板對廖小波佩服得五體投地,對其有求必應,使廖小波逐漸迷失了自己。”自治區檢察院辦案人員說。 除了幫助企業跑部委拉關系外,廖小波長期任領導職務的交通和發改部門,都是項目和資金密集的部門,他瘋狂地用各種渠道將手中的審批權力“變現”。 據了解,廖小波幫助黑龍江公路勘探設計院廣州分院介紹公路設計工程項目,收受賄賂530萬元;幫助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疏通關系,收受賄賂425萬元;幫助廣東省聯泰集團發展有限公司疏通關系,收受款項共計237萬元人民幣、20萬港元、1萬美元…… 在廖小波的受賄金額中,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單筆金額少、次數多、時間長、累計量大的禮金收入。廖小波交代,廣西每年的交通投資計劃達1000多億元,項目多、審批多,求助的人就多。而且,一些項目不確定因素多,可安排,也可不安排;可審批,也可不審批。這都給了他較大的審批尋租空間。 上海名倫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占兵說,審批尋租具有非常大的隱蔽性。在這類的受賄案件中,企業獲益、官員獲益,似乎缺少直接的受害者,很難被檢舉而東窗事發。這或許也是廖小波等敢于瘋狂受賄的原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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