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文盲,我是被栽贓的!”聽到法官宣判死刑,40歲女子林木花激動地表示要上訴。警方在她的屋子內查獲各式毒品超過40公斤,她沒法解釋清楚這么多毒品的來歷。昨日,廣州市兩級法院對51名涉毒罪犯進行了集中宣判,過半被處于重刑,且女性犯罪有所增加。 現場 販毒時人贓并獲庭上喊冤 來自外省的40歲女子林木花是一個單身媽媽,庭審時,她稱自己身世凄苦,十多年前丈夫就失蹤沒回過家,自己獨自撫養著兩個孩子。若干年前,她讓十多歲的孩子出去打工,結果孩子手臂受傷殘疾了。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孩子仍在讀書,她靠著每月給人打掃衛生賺取的2000元給孩子交學費。 不過,廣州中院一審查明,2013年11月13日,兩名販毒人員袁東龍與張穗連(均已起訴)共謀向林木花購買毒品用于販賣。當日,袁東龍在白云區樂嘉路紅葉大酒店旁會合,拿了毒資人民幣4萬元向林木花購買“冰毒”。袁東龍購得毒品后,與張穗連交接毒品時被警方抓獲。 不久后,林木花也被抓獲,民警當場在其隨身攜帶的包內查獲14包毒品,后又在她租住的房屋內查獲含冰毒、海洛因、氯胺酮成分的毒品共計達46公斤,以及一大批制毒原料和制毒工具。警方經長期跟蹤和縝密偵查,已充分掌握了林木花制毒、販毒的事實和證據。 林木花辯稱,毒品是一個叫“萍姐”的,但她卻不知“萍姐”的真實姓名、具體住址、從事工作、也不記得在何時何處認識“萍姐”,甚至都沒有“萍姐”的聯系方式。廣州中院認為,林某花供述明顯不合常理,也查無實據。一審認定林木花販賣、制造毒品,數量大,已構成販賣、制造毒品罪,對其判處死刑。 宣判后林木花哭著喊冤,她說“我要上訴,我是被栽贓的,我不會寫。”法官告訴林木花,可以在看守所向管教提出上訴請求,十日后法官也會到看守所問她上訴的意見。 宣判 3人一審判死 5人判死緩 昨日,廣州兩級法院公開宣判毒品犯罪案件40件,共計5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至死刑不等的刑罰。 51名被告人中,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刑的有27人,其中3人被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5人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4人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特點 女性涉毒犯罪在逐年上升 廣州中院刑一庭負責人表示,毒品犯罪近年來一直呈高發態勢,且有向低齡化發展,向農村地區蔓延,容留吸毒現象、女性參與犯罪增多等趨勢,甚至造成一些農民因毒返貧,也有個別農村年青女性因以販養吸被利用參與販毒等現象出現。 花都法院的統計數據顯示,近三年來,該院審結的毒品犯罪案件,涉及女性犯罪的有45件46人,占全部毒品犯罪的8%。其中,2012年女性犯罪14件15人,2013年20件20人,2014年半年就查了11人,犯罪人數逐年上升。 廣州中院表示,對毒品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從嚴懲處各類毒品罪犯,并對其中販賣、制造毒品數量大、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適用死刑,體現了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審判職責,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的高壓態勢,將禁毒人民戰爭推向縱深的行動和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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