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的西安“辦證記” 辦“半個證” 跑半個月(關注改革·“最后一公里”) 編者按:這幾天,人民日報一版“今日談”欄目正進行“‘實起來’難在哪”主題征文。郵箱(rmrbjrt@163.com">rmrbjrt@163.com)收到一封新加坡讀者葉凱倫的來信,講述自己和中國妻子在西安補辦結婚證時遇到的麻煩事,并談了“實起來”的問題。我們請人民日報陜西分社記者進行了了解核實,當地民政部門最終作出了解釋和辦理。從這起看似很小卻一波三折的“辦證風波”中,不難發現,“實起來”難就難在認真負責的態度上、難就難在耐心細致的解釋中、難就難在馬上就辦的執行力。 葉凱倫先生來信摘錄: 我是新加坡公民,妻子是西安人。我遺失了自己持有的那本結婚證,好在妻子持有的那本還在。 4月3日我打電話給陜西省民政廳婚姻登記處,想咨詢補辦材料,結果該處辦公電話在工作時間一直無人接聽。考慮來華行程緊,為了不耽擱時間,我閱讀了中國的法律文件,按照要求準備了補辦結婚證需要的證件和材料。4月8日,我和妻子專程來到陜西省民政廳婚姻登記處按照法定程序補辦結婚證,結果該處工作人員卻要求我們先到社區開具證明我和妻子是夫妻關系的證明。 帶著妻子持有的結婚證,去補辦丈夫的結婚證,結果被要求到社區開具夫妻關系證明后才能辦理。西安女士馬靜和丈夫葉先生遇到了麻煩事。葉先生還反映,他就此事向民政廳監察室投訴后,再打電話詢問受理情況,辦公電話在工作時間里再也不接聽。之后給婚姻登記處打電話詢問“開社區證明”的法律依據時,該處工作人員也沒說明。 接到來信后,本報記者就“是否需要開證明”“溝通為何不暢”等問題進行了采訪。4月17日,陜西省民政廳對此事作出反饋,表示已同意不出具社區證明,持身份證、戶口簿、護照、合影照片補領結婚證。據了解,17日,葉先生夫婦已補領結婚證。 社區證明是必需的嗎? 為何婚姻登記處非要開社區證明?社區證明到底用不用開? 4月15日,陜西省民政廳婚姻登記處的楊處長告訴記者,4月8日,葉凱倫與其妻馬靜來到民政廳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的規定,要求對方提供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夫妻關系存續證明。而馬靜表示:因為拆遷而原居民樓已經不存在,無法提供社區證明,請求婚姻登記處查閱檔案后予以辦理。葉先生與馬靜和辦理補辦手續的工作人員溝通并不順暢,最終對方將情況投訴至陜西省民政廳監察室和信訪處。 為何要求馬靜先到社區開具證明?對此,楊處長表示,這是婚姻登記處基于對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中“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這一條款的理解。最好有社區出具的證明,這樣可以避免后續可能出現的糾紛。“因為之前有涉外婚姻的當事人在國外離婚,但仍回到本國補領結婚證最后發生了糾紛,訴至法院后最后判決民政廳敗訴”。 然而,記者查詢《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五十七條中對當事人提交證明婚姻狀況的證明作了如下表述:“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戶口本上夫妻關系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可以作為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使用。”也就是說,社區證明并非唯一可使用的證明。然而,這些信息并未轉達給馬靜夫婦。 為何不能查證婚姻關系?省民政廳調查反饋稱,國內居民間的婚姻狀況在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系統中能夠查詢比對,而涉外婚姻狀況發生變化時,國內婚姻登記機關不能及時掌握,也無法在信息系統中進行比對。事實上,記者在北京等地詢問民政部門并撥打96156熱線電話,得到的回復是只需要帶戶口簿、身份證、護照和合影照片即可補辦,并不需要開社區證明。 針對雙方對提供材料的要求理解不盡一致,4月16日,陜西省民政廳向民政部主管機關進行電話請示。據陜西省民政廳反饋,民政部認為,要求辦理人出具社區證明的方法欠妥,雖然在實際工作中,各地在對當事人補領結婚證審查相關證件時有不同要求,但沒有形成書面文件加以明確。省民政廳在反饋中說,根據這一精神和辦理人的訴求,現同意辦理人不再出具社區證明,持身份證、戶口簿、護照、合影照片到我廳婚姻登記處補領結婚證。 溝通不暢誰之過? 對于葉先生提到的溝通不暢和咨詢不到位問題,楊處長說:“當時我們的工作量很大,還有很多其他人排隊等著辦證。在和葉先生解釋幾次卻溝通不暢時,我就告訴他有問題可以向監察室反映,別影響其他人辦證。” 楊處長稱,他們4月13日接到了監察室的反饋后,作出了兩條處理意見。即:若不能提供社區居委會證明,可由兩個親友為其證明(附親友身份證及單位印章),當事人本人前來辦理補領手續。其次,若當事人因故不能過來,可以按規定委托他人辦理。 但直到記者聯系時(15日),民政廳并未將處理意見告訴馬靜。 對此,楊處長表示,因為上周在與馬靜和葉先生溝通時就已經不太愉快,雙方都有一點動氣。“我認為馬靜他們已經對我產生了不信任感,所以我按規定將處理意見返還給信訪處,當時并沒有直接通知馬靜一方。”楊處長說。而民政廳信訪處也未將信息反饋給葉先生。負責信訪工作的李處長告訴記者,13日本來準備立刻告知馬靜,但因處理上級機關對此事的函件延誤了。本報記者 方 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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