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中立規則對我國國企“走出去”的挑戰 一是遏制國企“走出去”的步伐。美國主導的TPP談判中的競爭中立規則,遏制中國國有企業“走出去”的意圖尤為明顯。自2012年第四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以來,國有企業開始成為中美對話交鋒的新議題,并且“中方將穩步提高國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等表態也首次被納入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的成果中。美國等國更是通過主導和推進有別于WTO規則的TPP協議這種方式,借用競爭中立將國有企業議題納入TPP談判,為國有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規則和標準設置更高的門檻,在客觀上對中國的發展形成戰略遏制。 二是妨礙國企國際競爭力的培育。雖然我國國有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不斷增強,與歐美發達國家跨國企業的差距日趨縮小,但由于起步晚,進入國際市場的時間短,國有企業與歐美發達國家有著豐富國際競爭經驗的大型跨國企業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從當前我國國企整體所處的發展階段來看,如果完全取消政府的必要支持,必然會使國有企業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不僅如此,我國國有企業的平均員工數遠高于世界500強平均水平,國有企業承擔了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的社會責任。當前我國的國有企業大多分布在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如果依照美國提出的標準取消政府因產業發展需要對國有企業的必要支持,勢必會導致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被國外跨國公司所控制,從而危及產業安全、經濟安全。國際經驗表明,歷史上幾乎所有發達國家的政府在工業化發展階段都曾運用過支持本國壟斷和寡頭大企業發展的產業政策,以提高它們的國際競爭力。當前美國等發達國家不顧各國所處不同發展階段的客觀現實而在國際市場上推行高標準的競爭中立規則,必將會使新興經濟體的國有企業在面臨發達國家跨國公司的強勢競爭時,陷于弱勢、被動地位。 三是提高國企進入國際市場的成本與門檻。伴隨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推進,國企的公司治理結構更加完善,信息披露更加規范,美國以“國家安全”為由阻礙中國國有企業進入本國市場的做法已難以維系。因此,借助競爭中立規則阻礙中國國有企業進入美國市場,成為美國的新手段。不僅如此,美國還極力推進競爭中立規則的多邊化,限制我國國有企業進入第三方市場,從而進一步提高我國國有企業參與區域貿易自由化的成本與門檻。 另外,TPP談判中關于國企條款適用范圍的寬泛性將會在更大范圍上限制我國進入國際市場的國有企業。如資料顯示,美國在TPP第12輪談判中提出要求:國有企業控股達到20%的企業適用國企條款,同時要承擔比私營企業更大的信息披露責任。如果以此為標準,將會波及我國更多進入國際市場的國有企業。 |
相關閱讀:
- [ 04-17]駕照直考需要營造公開公正的競爭環境
- [ 04-17]網絡提速降費需要插上“競爭的翅膀”
- [ 04-16]"世界最薄避孕套"糾紛案開審 岡本被訴不正當競爭
- [ 04-15]盤點:與希拉里競爭美國總統的政壇精英們
- [ 04-14]美空軍下一代轟炸機未來技術升級將引入競爭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